亲爱的朋友们,相信很多人对河北省八大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我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始于哪一年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河北省八大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我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始于哪一年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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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八大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此次整治规范工作自2021年8月起至2024年6月结束。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具体内容。

该《方案》指出,此次整治规范工作目的在于,通过3年时间的整治,要推动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明显好转,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新增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投诉量显著下降,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本次行动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房地产开发方面

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2、房屋买卖方面

重点整治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落实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3、住房租赁方面

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4、物业服务方面

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另外《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并要求各地持续加大惩戒力度,对本行政区域内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平台、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投诉量大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名单,实施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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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始于哪一年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始于2016年。2016年5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总局发布了《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本方案自2016年5月4日起实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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