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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0大冤案是什么?

(一)佘祥林11年冤狱

佘祥林,1966年出生,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捕前系该县原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

1994年初,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久寻不到,张家开始怀疑是被佘祥林所杀,因为张在玉患有精神病。数月后,一村民在村头发现一具腐尸,张家人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这样,佘祥林就成了第一疑犯,不久即被京山县公安机关抓捕。这一年,佘祥林28岁,张在玉31岁,他们的女儿才6岁。然而,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突然现身,一件天大冤案由此浮出水面。4月13日,京山县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5月10日,佘祥林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提出赔偿申请。2005年10月底,佘祥林及其家人,最终累计获得70余万元赔偿。

记者问他11年冤狱最大的感触是什么?佘祥林说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对生活都要充满信心,哪怕是最痛苦绝望的时候。我将珍惜每一天,一家人和和气气,快乐生活。我是一个乐观的人,我相信我能过得幸福。同时,很多人曾对我伸出了援手,我不能让他们失望,我要好好活下去。
(二)赵作海冤案

今年58岁的赵作海,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11年前的5月9日,他因涉嫌杀害同村村民赵振晌被当地公安刑拘。在被超期羁押三年半后,商丘市中级一审认定赵作海犯故意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2010年4月30日,“害”多年的赵振晌突然出现在村里,和湖北佘祥林案情节几乎完全一致。五年前,湖北京山县村民佘祥林,因杀妻错案蒙冤入狱。11年后,被佘祥林“杀害”的妻子突然现身,佘祥林最终获得赔偿案65万元。如今,“死人”复活令赵作海得以昭雪。

问责结果:
2010年5月12日,当年涉嫌刑讯逼供的两名刑警郭守海、周明晗被商丘市检察院刑拘,另有一名刑警李德领在逃。
(三)罗开友冤案

罗开友,四川凉山州雷波县渡口乡营盘村人,找他的前妻——同村人李培香,找了20年。20年前,李培香突然“失踪”,随后,金沙江里出现一具女尸,被各个方面认定就是李培香。罗开友等6名“嫌疑人”随即被抓,他与父、兄等4人被关押了21个月。虽然最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但罗开友一直脱不了杀妻嫌疑。而且他再也抬不起头来,乡亲们都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连自己的老婆都杀,儿心心都是黑的”。在极度的狂躁、郁闷之后,罗开友冷静了下来,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破案”——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前妻。20年后的2010年,他找到了,被他“残忍杀害并沉江”的前妻李培香,在天津静海县好好地活着,但早已是别人的老婆。
(四)冤案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案,成为犯罪嫌疑人被抓,后经石家庄和河北省两级审判,被判死刑。1995年4月27日,经河北省高级复核(当时最高尚未收回死刑复核权),被执行死刑。那时年仅22岁。之后,案的多名办案人员因此立功升迁。

十年后,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一名可疑男子。该男子真实姓名叫王书金,河北广平人。他向警方供述,曾在河北多名妇女,其中四人害。之后,王书金被广平县押回河北,到其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其中就有十年前由认定被“杀害”的康某遇害的现场。

2005年4月,“一案两凶”的案被《河南商报》曝光后,舆论哗然。
(最新的报道:在王书金案一审中否定了他是案的真凶,正等待二审的判定结果)
(五)呼格吉勒图冤案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发生一起案。公安机关迅速将18岁的青年呼格吉勒图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仅仅两个月后,呼格吉勒图被匆匆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被指控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被内蒙古警方抓捕。其后的情景几乎和案一模一样:赵志红在落网后,供认曾在1996年4月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一名女性。

翌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不公开开庭审理赵志红系列案。跟王金案如出一辙,检察机关对赵志红的指控,也没有提及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的杀害案。

2007年1月1日,对赵志红的死刑执行被临时叫停,但之后,对此案再无息。
(六)张振风冤案

张振风,男,因警察藏匿证据被以抢劫罪判死缓。2010年9月6日17时,失去人身自由3年零4个月后,张振风回到家中。

张振风是河南省鹿邑县杨湖口乡田庄村张庄人。鹿邑县隶属河南省周口市,与商丘市下辖的柘城县相邻。在姐姐的印象中,张振风和很多同龄人一样,不喝酒、不打牌、不会做买卖,农忙时在家干活,农闲时外出打工。31岁时,他的命运发生转折。2007年6月3日下午,张振风因涉嫌入室抢劫、被柘城警方抓获。次日,“根据他的交代”,张的“同伙”——鹿邑县村民郭新魁、郭辉等被抓获。

一年后,本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开庭审理。张振风承认、抢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郭辉承认、抢劫,被判处无期徒刑;郭新魁拒绝认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刘超、刘传军否认但承认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张振风等5人因涉嫌、抢劫犯罪归案后,柘城县曾对5人抽血,与受害人体内残留的进行DNA鉴定。鉴定结论已排除了5人的犯罪嫌疑,但该结论被柘城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余鹏飞隐匿。

2010年8月,张振风案出现重大转机。因其他犯罪入狱的王银光被查出是、抢劫案的真凶,王银光交代了一同作案的王长林和王献志。
(七)二级警督李久明冤案

李久明,二级警督,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调入河北省冀东监狱,1998年起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处主任。

2002年7月12日,因一起入室案受到牵连,后被捕入狱。在审讯过程中,因一些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迫使他屈打成招,被唐山市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4年7月,一名抢劫犯在被执行死刑前供认,7·12入室案为自己所为,才使这起案件真相大白。

2005年1月,7名参与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受到法律追究。
(八)警察杜培武杀妻冤案

1998年4月22日,昆明警方在一辆弃置的微型面包车内发现了杜培武的妻子昆明市的干警王晓湘和石林县副王俊波被人枪杀的。而此刻正在焦急寻找妻子的杜培武已经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在经过70余天的侦查和刑讯之后,杜培武终于招供,并“揣摩”审讯者的意图编好了现场,但是作案的凶器——王俊波携带的一支七七式手枪却一直没有下落。1999年2月5日,杜培武被昆明市中级人民一审以故意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经过二审,云南省高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0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以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团伙案。当杨天勇的保险柜被打开后,此前办理杜培武案件的有关人员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致“二王”死命的那把“七七”式手枪,赫然躺在保险柜里!

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下达再审判决,宣告杜培武无罪。
九、“110”逼供大案(又称“4.30陷害案”)
在河南省驻马店市“110”报警中心,出了两个败类,滥用职权,编造伪证,刑讯逼供,陷害无辜。
祸起三泡尿爷俩进班房

时间:1997年4月30日晚上10时。地点:驻马店市乐山路南菜市场。

春季的驻马店,芳草吐翠,气候宜人。张贵斌和谢秀云夫妇在菜市场的丁字路口,开了间瓷器店。
大约晚上十点钟,一辆出租车在路边“嘎”然停下,从车上走下三个青年人,其中两人穿着警服。他们二话不说,径直走到小店门口,拉开裤子,对着门便“哗哗啦啦”浇起尿来。谢连忙制止说:“你们可不能尿这儿。”其中一个穿警服的恶声恶气地说:“尿这咋哩,尿您嘴里也该!”谢见其开口便伤人,就骂道:“你真驾驶(厉害之意——记者注),你们咋这么排场?”那三个人见其顶嘴,凶相毕露,
走上来抬手就打,你一拳我一脚,三下五除二便把妇人打翻在地,鲜血直流,妇人疼得在地上直打滚,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来人呀,快来救命啊……”
正在不远处卸货的张贵斌及其儿子张文军、张文普闻讯赶来,看见谢正被一帮狂徒暴打,便扯住三人不让走,并一对一交起手来。
张父见这伙人穿着警服,以为遇上假冒公安了,便叫小儿子文普快去打“110”报警。
那伙人一听打“110”,更是有恃无恐。“你打110,老子就是110的!看老子不整死你!”
在双方争斗当中,驻马店市“110”公安民警赶到。果然,“110”并没有出手制服这帮歹徒,他们惊奇的是:打架者怎么会是同事刘建强、张山军呢?“110”把57岁的张斌拉上警车,带进市。深夜12点多,又将22岁的张文军抓进,对二人做了突击审讯。笔录后,不容分说就把二人用手铐铐在铁床的床腿上,直至天亮。
严刑逼假供无罪变有罪
次日(即5月1日)下午,刘建强等人一上班,就逼迫他们承认这样的事实:打架斗殴,不听劝阻并蛮横撒野,把“110”执法民警打伤。张氏父子坚决不承认,又遭到几个人再一轮的拷打。
面对记者,张贵斌回忆说:上班后几个人就把俺爷儿俩铐在市楼底下的两棵松树上,晌午时文军被拉到屋里,几个人不容分说,把娃子推倒在地,一阵猛打,打得他“妈呀”、“爹呀”地叫着。娃儿疼得打着滚,钻进床底下,又被他们揪住头发硬拽出来,两手一齐铐在床上,不能动弹。打累了,换人再来,一直到娃吃不住,(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画押才作罢。后晌4点多,他才被拖出来,仍旧铐树杆上。接着轮着我了,我也是被带到那屋里,4个人“呼”一家伙把俺掀翻在地,背剪双手绑住,几个人轮番打我的头、胸、后脊梁、胳膊。轮着班儿,有人打有人问,还唬着脸儿说:“你这个老家伙,招不招,不招就整死你。”打得我死过去好几回,最后他们捞着我的手在他们弄好的口供上摁了指印儿。
经过“110”干警们长达14个小时的“智审猛追”,张氏父子终于低头“认罪”。晚10时许,市做出处理决定:二人各行政拘留15天,不许上告。张的家人不服,请了律师,要求依法对“110”的裁定复议,却被市无理拒绝。
“4·30”冤案就这样炮制出笼了!
本来事实清楚的公安民警酒后野蛮行凶案,却变成了截然相反的“殴打警察”恶性凶案。
5月15日,张氏父子拘留期满,驻马店市置市检察院“立即释放”的司法建议于不顾,拒不放人,又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二人转为刑事拘留,并再次报请市检察院,要求逮捕。为求正义存拨雾觅真凶。
1997年5月22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科接到了市呈报的关于批捕张贵斌、张文军卷宗。驻马店市检察院是一支能征善战的英勇群体,素以办案严谨、善打硬仗而蜚声于河南检察系统。
像平常一样,审查批捕科王永波上班后就坐下来阅卷。受害人是公安干警,这种案例并不多见。他决定亲自办理,经过反复推敲,王永波发现存在不少疑点:
一、两次讯问的笔录显示,口供前后截然不同,有指供逼供之嫌;
二、受害干警的陈述与主证人谢秀云的证言大相径庭;
三、其他证人证词中有公安术语出现,显然有人编造伪证。
王永波凭敏锐的洞察力和多年的办案经验,预感此案定有“猫腻”,决非纯粹的妨碍公务案,而极有可能是案中有案。果然不出所料,当他提审“罪犯”时,父子二人同时翻供,并连呼冤枉。他们还露出血糊糊的累累伤痕,请求验伤……他立即向市检察院及地区检察分院主管汇报并作了请示。在得到上级的支持后,他暗下决心:案情重大,决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不能让无辜百姓蒙冤。
王永波明白,此案侦察难度甚大,案件若攻不下来,后果将十分严重。
批捕科的干警们顶着巨大的压力,开始了艰难的侦查。5月27日深夜,由许好华副检察长亲自坐阵指挥,科里干警兵分三路开始调查取证。出人意料的是,重要证人出租车司机刘杰已闻风而避,所有目击群众也讳莫如深,缄口不谈。
三路人马,碰壁而归。正在他们一筹莫展之时,说情者找上门来,要“自家人”高抬贵手,不要太“死心眼”。有人一次就携带万元现金,来到王家“登门拜访”,请他“笑纳”。
“坚决顶住人情,一查到底”。检察官们嫉恶如仇的正义感使他们吃了秤砣铁了心。他们再次深入群众,反复做思想工作。耐心的开导终于使群众消除了顾虑,吐露了不敢做证的原委:事发次日,刘建强、张山军曾威胁他们:不许如实作证。检察官们又重点对刘杰的妻子做了十几个小时的工作,才让躲在邻居家的刘杰坐到了他们的面前。刘杰说,出事后,刘建强把我请到北京酒店吃了一顿“便饭”,叫我作假证,并威胁我不得乱说话。调查中,还了解到一个重要的情况:公安干警周靖、钟兵按刘、张的授意,对张氏父子残酷殴打,严刑逼供。
他们马不停蹄,立即传讯刘建强、张山军和刘军。前两人从事公安多年,一直态度恶劣,拒不交待。检察官们沉着冷静,适时抛出“炸弹”,与二人斗智斗勇,步步紧逼,终使对手败下阵来,如实招认了编造假证、诬陷受害人的犯罪事实。
据此,检察院批准逮捕刘建强、张山军,同时将干警周靖、钟兵等人交法纪部门立案查处。
惊动中南海善恶终有报
经过检察官们10多天的艰苦奋战,走访了几十个证人,收集了数十份证言材料,查清了此案的全部事实,拨开了层层迷雾,终于使公安败类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5月31日,检察院再次做出不批捕张氏父子的决定,至此二人已蒙冤下狱一个月之久。但仍不放人,又以张文军涉嫌伤害为由,将张文军由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至7月8日才不得不将张文军改为“取保候审”。至此,张文军被陷害入狱达2个多月。
记者还了解到,当二人在押期间,公安干警为逼取口供,曾对二人多次进行毒打、折磨,致使张贵斌肋骨骨折三根,吐血不止。经河南省检察院驻马店地区分院法医学会检验鉴定,结论为胸部外伤,属于轻伤。而却没有任何赔礼道歉,更没有一分钱的经济赔偿。而张家治病已前后花去数万元。
1997年8月,新华社记者闻讯赶到驻马店采访。张贵斌告诉记者,在拘留期间,有人几次跑到拘留所对他们进行威胁,不许他们申诉和上告,并放出风说,只要不再上告,拿一万块钱就可以放人,不然就判他三五年刑。
新华社《内部参考》第68期对此案初作披露后,立即引起了河南省、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1997年9月,当时的中央政法委书记任建新作了批示:“郑增茂同志(河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请河南省政法委查处,并报结果。”同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也作了明确批示;时任河南省委书记的***同志看到后拍案而起,在《国内动态清样》上对河南省政法委、省检察院负责人作出指示:“此案要依法追究,严重败坏公安形像。”
案情查清之后,驻马店市检察院对做伪证诬告陷害群众的主犯刘建强刑事拘留,后正式予以逮捕。并对刘建强、刘军、周靖、钟兵分别提起公诉(张山军未被起诉)。
1998年元月,驻马店市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二刘有期徒刑各一年,干警周靖、钟兵以刑讯逼供罪分别各6个月,另一个同案犯张山军则只被其单位作了行政处理。
全国第一起“110”民警故意诬陷他人的恶性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十、7民警擅自枪毙4村民、并诬陷其为歹徒大冤案
滥杀无辜竟称击毙歹徒
一九九七年一个夏日傍晚,粤东普宁市郊外。“嗒嗒嗒”、“砰砰”一阵枪响,四名被绑缚的青年村民泣血倒地。这不是枪毙死刑犯的法场,而是七名民警的擅自行为。如今,隐瞒一年之久的“击毙逃跑歹徒”的闪烁谎言终被戳穿,七民警将被绳之以法。然而,这幕悲剧的发生和由此形成的种种怪圈,不能不引起人们去思索更深层次的问题。
四村民未审问被枪毙:家属不准认尸并强行火化
1997年8月9日,普宁市电视台报导说:“8月7日下午5时许,四名歹徒持枪窜入东西南村一村民家并抢去家中财物,我民警迅速出击抓获歹徒。在押解途中,4名歹徒撞开车门脱逃,公安民警在鸣枪无效情况下开枪击毙4名歹徒。
4名死者家属面对亲人不明不白,又蒙如此罪名,悲愤至极,他们纷纷向普宁市委和有关部门反映:这是一起民警冤杀无辜的大惨案。他们在控告信中陈述事件原委:8月7日下午4点左右,占陇镇村民陈广丰,自己一人到东西南村找陈某某追讨欠款。双方发生争执后,陈某某报案称陈广丰等人持枪勒索。占陇派出所副所长罗国斌便带领民警到陈广丰家将其抓捕,并将与陈某报案根本无关,在陈广丰家喝茶谈事的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3名村民一同抓去,不经审问把4人押到一偏僻小道旁全部枪杀。死者家属还提出一些情节和质疑,如陈广丰等四人被抓走时已双手反捆,被七八名民警持冲锋枪押在警车里,怎能出现4人同时脱逃?死者家属被拒绝到现场认尸,第二天即匆匆火化,有毁灭证据之嫌等等。
案件疑点重重漏洞百出检察院却认为没发现民警有行为
陈广丰母亲陈婵英说,8月7日下午6点多钟,占陇派出所来了6名未着装的民警,带着两支冲锋枪,4支手枪,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搜查,不由分说就把陈广丰等4人抓上警车带走。晚上10点多钟,那些民警第二次又来家搜查,不准我进屋,后来说是搜到一支手枪,把我叫进屋硬按我的手在搜查记录上按下手印。
陈广丰妻子陈丽贞,怀抱未满周岁的女儿,神情哀伤地说:“民警抓陈广丰时,把他的摩托车也开走了,车箱盒里放有买加工纸的4万元现金,后来不知去向。”普宁市检察院在送交普宁市委、市人大的“检察报告”认为在审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案件的来源及定性;占陇派出所报告案情的真实性;公安干警使用武器的合法性;公安干警采取当场击毙措施的必要性等方面均没发现公安干警有行为。
村委会几个人还介绍了一个情况:8月7日报案人陈某某的表亲是揭阳市某位副,此人原在占陇派出所当过所长。
在通往普宁的广汕公路侧一处,公路旁有一条土路。再向北前行约一公里,土路边和菜地中间有一条水沟,这便是郑灿炎、陈广丰、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就地正法”的现场。距现场对面约150米处有一农舍,据说农舍主人是现场目击者。主人陈海松说:“8月7日晚7点多钟,我正吃饭时看见三辆汽车很快开过来停在路旁。车灯熄后不久,我听见‘砰砰’的枪声,还听见人的哭声,接着枪声又响了好久,又听见有人哭了好久。
普宁市电视台一位女副台长说明:电视台8月9日晚播出的,是当日早上普宁市送来的录像带和解说词。
七民警隐瞒一年终被公诉揭露草菅人命一幕令人难以置信
1999年1月9日,一条牵动人心的消息传来——原占陇派出所负责全面工作的副所长黄石武(三级警督)、原副所长罗国斌(一级警司)及原五名民警因故意一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998年5月,在广东省委政法委的重视和决定下,组成由省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对普宁市“8·7”案件进行调查。后由广东省公安厅对占陇派出所民警涉嫌故意一案立案。
广东省公安厅查明,这是一起隐瞒了一年之久的案。案发当晚被抓的陈广丰等四人并非逃跑,而是一个个被强行拉下车后,由原副所长黄石武下令并分别枪杀的。经技术鉴定,陈广丰身上共有17处枪弹创口;郑灿炎身上共有9处枪弹创口;黄华生身上共有12处枪弹创口;陈松平身上共有10处枪弹创口。
此案的大概轮廓是:在接到陈某某报案称陈文丰等人持枪到他家勒索后,黄石武指派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携带两支“七九”式微型冲锋枪等武器前往抓捕。
当晚7时15分左右,罗国斌等六人押解陈广丰等四人途经下寨村新路中段时,与黄石武相遇。黄石武、罗国斌二人商量将陈广丰四人击毙。当晚7时30分左右,在东西南村老路僻静处,被告人黄石武将车叫停,并命令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每二人一组把陈广丰等四人击毙,声称有事由他负责,并首先拉陈广丰到路边,用“七九”式微型冲锋枪朝陈广丰射击。其他各被告人也分别朝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开枪射击。被害人陈广丰、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当场击毙。经法医鉴定,四人均因心、肺枪弹伤死亡。
27次历尽辛酸受害人亲属赴广州北京控告终昭雪
据了解,自1997年8月7日四名村民害后,他们的亲属先后27次到本地区、广州、北京控告、,共达254人次。
目前他们已委托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顾先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就赔偿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顾先平律师指出:本案更为严重的是,受害人遭枪杀及被强行匆匆火化,这不但剥夺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有关合法权利,还给以后的侦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使尸检鉴定只能以侵害人照片为依据,不仅使本案的侦查起诉拖延至今,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案公正审判。
黄进发和陈达福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他们各自的儿子黄华生和陈松平害后,作为父亲,“白发送黑发”的心情不言而喻。他们说:“儿子刚二十二三岁就这样去了,我们真是痛不欲生。民事赔偿固然重要,但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更重要的是依法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
据从有关方面获悉,“8·7”故意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黄石武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为什么要击毙陈广丰等人?”黄石武回答说:“因为当时在占陇发生很多涉枪案件,我想杀一儆百,才下令将陈广丰等四人击毙。”
罗国斌在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们知道案犯(指陈广丰四人)的身份及犯罪事实吗?”罗国斌回答说:“都不清楚,我连陈广丰是哪一个都不知道。”郑灿明今年29岁,据村民讲他像哥哥郑灿炎一样老实厚道。郑灿炎死后,留下妻子和幼儿弱女,他们的生活负担全压在了郑灿明的肩上。郑灿明至今难忘与唯一的哥哥生死相别的情景。他噙着泪水向记者说:“前年8月8日那天,我好不容易才进火葬场见哥哥最后一面。我要求给他擦乾净身上的血迹再火化。我找来一块布,蹲下来抱起哥哥,只见他眼睛还圆睁着,前胸、腋下有许多弹孔。我边流泪边擦哥哥身上血迹,又用手去合拢他的双眼,奇怪的是两次都合不上他的眼睛。我急得大哭说‘哥哥,全村乡亲都知道你是清白的,死得太冤枉,你……你就放心走吧……我会照顾好孩子的,也一定要为你伸冤!’我说完,第三次才把哥哥的眼睛……”
郑灿明止不住啜泣起来。郑灿明为了对死去哥哥的承诺,奔走呼号,几易寒暑,历尽辛酸,今天总算讨得了一个“说法”,他也相信最终会有一个公正结果。因为,这位普通农民的身后,有神圣的共和国法律,还有正义和千千万万不泯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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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冤案电视剧全集剧情

剧情介绍:

《十大奇冤》以明代中叶的宫廷争斗为背景,御医李鹤龄和锦衣卫杨傲是生死之交,杨傲爱上李鹤龄未婚妻霓裳,为此,栽赃嫁祸鹤龄奸了慧妃。为救李鹤龄,霓裳下嫁杨傲。李鹤龄知道霓裳嫁杨傲后,隐姓埋名到山西原仓县开了医馆,自称“金胡子”。

十二年后,李鹤龄在查其徐来风姐姐的案时,阴差阳错地帮了新知县双胞胎弟弟刘福星的忙。福星因立大功被召上京,要求金胡子同往。京中因一个大案,李鹤龄再次面对杨傲,杨傲也肯定了刘福星身后的“金胡子”就是李鹤龄,再次设计陷害。

在调查一巨富案中,金胡子及福星再次携手,查出真凶是杨傲的手下范泰的情妇。范泰为求赎罪,说出当年杨傲陷害李鹤龄的阴谋。金胡子上京为自己,与福星联手与已成为“定国大将军”的杨傲展开了斗争,杨傲拥兵自重要挟皇上。

为了成全金胡子,霓裳使计调走杨傲的百万大军,杨傲一怒之下将霓裳杀害。金胡子找到杨傲,二人大战。金胡子用金针找到他的罩门并将他置于死地,为自己冤案。

李鹤龄,电视剧《十大奇冤》中人物,原为御医,医术高超,文武双全,为人仁慈厚道,正气凛然,且拥有倔强的求生意志和坚韧不拔的毅力,深受人尊敬,品德备受称赞。

因在多年前被最好的朋友和师弟杨傲陷害,蒙受奇冤,而逃离京城,隐姓埋名。十二年后,他偶然机会和刘福星携手,屡破奇案,并在最后与刘福星联手揭穿了杨傲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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