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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2023年新规定二胎

法律主观:

新计生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晚婚晚育”字眼,这意味着晚婚假的取消。那么取消晚婚晚育之后,我国女职工的产假为多少天?二胎有产假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2022年生二胎有产假吗,二胎产假多少天我国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此,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二胎),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法及其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即可享受产假。至于产假多少天,这要依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地方《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法律客观:

一、与以往有何不同?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二、二胎产假规定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2、二胎产假的长短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位批准的话,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资性收入的80%。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3、产假期间的待遇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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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胎产假规定2023年是多少天

在上海二胎产假也是128天,规定的产假是98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除了可以享受到规定的产假之外,当地人民政府又将产假延长了30天,此外,上海的男职工是可以享受陪产假的,陪产假是10天。
一、上海二胎产假规定是多少天?
上海二胎产假规定是128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第三十二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规定的休假及其待遇。
二、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是什么?
(一)员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二)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三)办理就医登记表。
(四)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五)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三、在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材料有哪些?
(各个区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大致分为以下材料):
(一)个人身证明;
(二)结婚证;
(三)户口簿;
(四)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五)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四、产假期间是否可以辞退职工?
产假期间不可以辞退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虽然全面开放了二胎政策,各地人民政府也都积极响应,但是,二胎的产假跟第一胎的产假并没有什么区别。产假或者是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是不受影响的,若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员工一定要积极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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