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如果你对美国选票和选举人票的区分_美国选举人票分布不是很熟悉,那么你来对了地方。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美国选票和选举人票的区分_美国选举人票分布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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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各个州的选举人票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选举人通常按本州总统选举结果投票。这一制度于1788年第一次实行,现已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
根据美国选举团制度,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
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winner-take-all,又译作赢者通吃)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
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
扩展资料
根据选举团制度,每个州的选举团成员(也称选举人)人数与每个州的联邦议员人数相等。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也拥有3张选举人票。全国一共有538张选举人选票,总统候选人必须赢得其中至少270张选票才能当选。
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以外,所有其他州都实行赢者囊括全票,即在这个州赢得多数选民选票的候选人获得该州选举人的全部选票。在大多数州,选举人经地区和州级政党代表大会产生。得胜候选人所属政党的选举人参加该州选举团的最后投票。选举人通常于12月在本州首府聚会投票表决。
选举团投票结果随后送报华盛顿,1月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进行计票。尽管国会不时会出现一些提案,要求取消选举团制度,代之以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但这类提案往往没有得到多少响应。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选举人(美国政体中可代表各州实行最终选举的人)
现时选举人票为538(对应于100名参议员、435名众议员及哥伦比亚特区3票),而总统候选人需要得到最少270张选举人票方可当选。
如果候选人没能在选举人团投票中获得绝对多数的选票,将会由国会进行权变选举选出当选者,总统的权变选举由美国众议院投票决定,而副总统的权变选举由美国参议院投票决定。
各州选民于投票日选出总统及副总统。每州所得的选举人票相等于该州的联邦参众两院的人数,因此每州最少会有三张选举人票。现时美国除缅因州及内布拉斯加州外,获得最多票数的候选人可全数取得该州的选举人票。
而缅因州及内布拉斯加州方面,获最多票的候选人会取得两张选举人票,而其余的选举人票会分配给胜出各个联邦众议院选区的总统候选人。其后,各州会将写上结果的确认证书邮寄到美国国会,并会由副总统(以参议院议长的身份)点算各州的选举人票。
扩展资料:
各州提名程序
有意参选美国总统的人士,需要首先登记成为各州的美国总统候选人。然后才能合法地在该州的全民投票中竞逐选票,从而争取该州的选举人票。每个州对于正式的总统候选人资格都有各不相同的规定,大致上都是要求登记候选人在限定时间内获得本州一定数目的选民支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公民提名。
对于经由党内提名程序获得两大党之一支持的总统候选人来说,获得各州候选人资格是轻而易举的。因为两大党即使在该州的支持度再低,支持它的选民也远高于候选人资格的要求。然而对于两党以外的候选人来说(称为独立候选人或第三党候选人),某些州份的要求则是极难达到的。
因此,从联邦法律的层面上,美国不存在全国性的总统候选人。各党派内部支持的人选,虽然是全国性的,却是该党的内部事务,由美国宪法的结社自由所保护。过去曾经发生过个别州立法,对该州党内初选程序加以规范,最终被判为违宪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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