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大家好,相信很多人对中国与外国外交关系等级划分_外交关系等级划分标准表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国与外国外交关系等级划分_外交关系等级划分标准表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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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关系等级

外交等级,即外交代表的等级。通常分为大使、公使和代办3级。大使和公使是一国元首派往另一国元首的。代办则是由一国外交部派往另一国外交部的。这3个等级的外交代表,除所受礼遇有所不同外,在其他方并无太大差别。至于领事,根据国际法和有关国际惯例,其特权和优遇与外交官有很大的不同,故不列入外交等级之中。

建立外交关系有什么意义?互设外交代表机关正俩个 互相建立外交关系的具体体现和标志。外交代表机关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大使馆。

当然个别 因国力有限,只建交不设馆,这是特殊情形,而且随时有设馆的权利,也不妨碍建交对方在本国首都设使馆。

互设外交代表机关也就意味着互派大使,大使的上任必须要已递交国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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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关系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中国按照外交关系亲疏,从1996年开始将与建交 的关系分类,按等级由低至高依次为:单纯建交、睦邻友好、伙伴、传统友好合作以及血盟5种关系。其中,伙伴关系被分为:合作伙伴、建设性合作伙伴、全面合作伙伴、战略伙伴、战略合作伙伴、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战略”意为共同讨论世界经济问题并在军事、战略方面合作以及国际舞台上展开合作。

“战略协作”指除战略合作的内容外,双方还将在军事、战略的技术方面协作互助。

“全面战略伙伴”:在战略的各个方面展开合作。

“合作”主要指经济某些方面的合作。

“全面合作”指经济各个领域的全面合作。

“伙伴关系”是指互不对立,并遵守“求同存异”原则,不攻击某个特定的第三国。以中国建有伙伴关系的 或组织,通常属于中国的邻国或者在国际有一定影响力。

“建设性”或“创造性”伙伴关系意为:双方本为敌对阵营,但希望通过合作与沟通,增加互信与双赢,建设真正的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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