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公司为逼员工离职,删除门禁和打卡指纹,并收走工作电脑,属于变相辞退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都这样了,你还仁慈什么?!这就是一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斗争,谁忍不住谁出局受损。你同事第一步(报警这招好)在遭遇战中打了胜仗,但心理还是脆弱,在随后的拉锯战中打了败仗,吃了暗亏受了憋屈,当了“逃兵”,偷偷笑的是公司。你也遇到这种糟心事,一定要扬长补短、吸取教训,学会用战术取胜,用劳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基本原则】
公司都删除门禁和打卡指纹,收走工作电脑,连大门都不让你进了。明摆着公司要倒逼你主动辞职,这样的公司绝对不要留恋,绝对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必须抗争到底。即使你工作时间不长,补偿金可要可不要,也不能主动辞职,一是公司恶心你,你也别让公司痛快,二是要小事上树立维权意识,给所有员工做个榜样。
【战术目标】
公司倒逼你主动离职,不给补偿,你就要倒逼公司辞退你,最好拿到2N+1的补偿,至少N+1,争取利益最大化,同时争取让公司不痛快最大化。公司先侮辱你在先,你何必留情面。你担心把公司惹急了,对你以后找工作不利?你想多了,哪里不是江湖,再说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在下一家认真工作,没人在意你过去怎么样,你也不是什么高管,没人关注你的。
【具体操作】
1.公司收走你电脑,马上打开手机录音,去找主管和人事,我的电脑哪去了?如果他们支支吾吾、避而不谈,马上报警,声称“电脑被盗”。要求民警出警,双方做笔录。你要手机拍一份留底。
2.公司删除你门禁信息,不让你进大门。马上给主管和人事打电话,打开录音,慢慢说,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是某某部门的某某某,现在是某年某月某日,我发现我进不去大门,请问为什么?录音作为证据。如果对方不接听,反复拨打电话,并录屏。然后给劳动监察部门打电话,说明情况,请他们备案。把当天的事情记录下来,附上录音,提前发给劳动监察部门和仲裁部门(都留着投诉、信访邮箱),同时抄送公司主管和人事。每天,你都正常上班,不让进门,打开手机,跟保安质询,录音备存。保安躲着你,你给主管和人事打电话,录音,不接,录屏。然后自拍一段你进不去大门的照片或视频,备案。这些记录,都是有效有力的证据。让公司剥夺了你的劳动权,故意不提供你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导致你无法履职,而你“一心为公”,积极争取,做到了仁至义尽。
3.正如你同事一样,公司第一仗失败了,让你进大门了,并给你电脑了,但是,把你的工位调整到角落里,不给你安排工作,故意冷落你,不让别人跟你交流,让你难堪,让你丢人,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逼你还是主动滚蛋吧,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你明知道公司阴暗目的,为什么主动辞职,不是让对方得逞吗?对方洋洋得意,你灰溜溜走人,还半毛钱拿不到。心理的损失,一定要在经济上拿到补偿。
——坚持上班,按点来,按点走,不迟到不早退更不旷工。防止公司以内部规章处分你,比如说,迟到多少次算旷工,旷工累计多少天就开除,员工过错,不予赔偿。
——上班就坐在工位上,每天主动找主管和人事一次,打开录音,问为什么不给我安排工作?他们回答更好,不回答,你也录音。你就看书,看跟工作有关的书籍,我在工位上没有任务,主动进行业务培训,没毛病。
——私下里在网上投简历找下家吧,这场斗争用不了多久,就会有结论。到时候,便于你无缝衔接下一个新工作。
——隔几天或者每周给公司主管、人事、总经理发一份邮件,质问为什么不给我提供工作条件?同时抄送劳动监察和仲裁部门。
——等待发工资。如果按时全额发工资,你就继续坐着,顺便跟同事“炫耀”,工资又到手了。极大地影响同事们的工作心态,也给同事们看看,公司是如何对待员工的?我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如果公司这么对付你,你们也要学习我的做法,维权到底。
——如果不发工资。呵呵,你赢了,马上到劳动监察投诉,去仲裁。拿着你那些证据,基本能赢。公司要么主动辞退你,给你补偿;公司不提辞退的事,也会被认定事实性辞退,不让你上班,不给你任务,还不发工资,事实上辞退,还有过错。助你拿到2N+1。你闹大了,公司还可能受到处罚。
公司在想要逼迫一个员工走人时,删除门禁和打卡指纹,同时收掉工作电脑,肯定是违法的,这属于公司变相辞退的行为,可以去通过劳动部门来解决。但是你的应对方式不对,导致你错失了这次机会。那么你在应对时到底有哪些错误?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规范的应对方式又是怎样的呢?
你在应对时出现的错误是这样的
因为公司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是经济补偿没有谈妥,此时公司不想拖延时间,所以就粗暴地将你的门禁、打卡指纹权限禁掉,并且收走工作电脑,实际上这种行为,即便公司没有明确承认辞退,但事实上已经构成辞退了。
此时,员工有两种应对方式,一种是主张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另外一种是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而你后续的行为,实际上就等于是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因为你是直接报警,来的警察还是比较热心负责的,帮你和公司协调,让公司恢复了你的门禁打卡指纹权限,并让你上班。客观地说,这不属于派出所警察管理的范围,因为公司的行为属于侵害的是你的劳动权益,属于劳动争议,公司并没有侵害你的生命权、健康权,也没有限制你的人身自由,所以民警无权判断公司辞退你是否违法,需要劳动仲裁来判定。如果碰到不热心的民警,就会建议你去劳动监察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因此通过民警的协调,公司恢复了你的权限,并且提供了办公电脑,让你继续上班,就相当于对这次的劳动争议,公司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你选择继续上班,也相当于你同意了。简单地说,公司和你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达成了一致。那么之前公司的行为就不能再作为劳动仲裁的依据了。
此时,你只能继续上班,直到公司出现新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才可以。
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应对方式应该是怎样的?
如果公司和你协商解除,但没有达成一致,然后公司就强行取消你的门禁打卡指纹权限,并强行收到工作电脑,此时如果我们不想继续在工作了,那么可以按照如下方式操作取证和应对。
一、公司在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最好对谈话进行录音,如果有涉及到的协议,也可以找机会取证。
二、在公司删除你的门禁打卡指纹权限,并收走工作电脑后。
1、正常去门卡打卡,同时录视频,将公司的标识也录进去,然后录你无法正常打卡的视频,再录其他同事可以正常打卡的视频。
2、如果还有机会进入的工作位置上,则录视频显示没有工作电脑的情形。
3、通过邮寄及聊天软件等,向公司送达“限期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和提供劳动条件”的通知书,并说明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的处理和改善,则视为公司违法辞退自己。为什么要多一个通知的步骤?这是为了更稳妥的做法,因为如果没有这个步骤,很大概率会变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最终你也只能拿到N的经济补偿金,与公司和你谈的金额也差不看多少,这对员工来说已经不值得了。所以,我们要朝着主张违法辞退的2N赔偿金来进行。
4、如果公司真的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和理会,那我们就第二次向公司寄送通知书,主题就是关于公司违法辞退自己的通知书,但千万不写什么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公司违法辞退自己,违法辞退的时就和第一份通知书上时间对硬伤。这一步的目的就是锁定时间点。
5、带上相关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辞退的2N赔偿金。记住,此时不是主张N的经济补偿了。在这种前提下,即便2N没有被支持,也会支持N。
三、如果自己抗压能力强,能够耗得住,那就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在公司继续上班,只要公司出现克扣工资、降薪或其他违规行为时,另外在去应对和去劳动部门,这样每坚持一天,公司就要给你一天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肯定比你着急,一定会采取其他违法的行为来套路你、折腾你,这样既耗了时间拿了工资,最终公司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对公司来说得不偿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千万不要着急!
总的来说,在公司有这些变相辞退行为时,一定要搞清楚自己是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想主张补偿,这样应对方式也是不同的。关键定就是要固定证据,然后没有回旋的空间!
如果公司删除你的指纹、收走电脑,不要报警。你要按照一下几个顺序去做:
1.尝试指纹打卡或者开门,用收记录下打卡失败的视频,最好连续一两天持续打卡;
2.跟领导最好是法人发微信沟通,问为什么要辞退我?回复不回复不重要,一定要有问的动作;
3.收集好对方跟您谈补偿的证据,比如录音、微信。
4.直接去仲裁,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仲裁理由为因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申请事项为:
1.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2N。
2.要求企业支付各种加班费;
3.要求企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补偿;
4.要求企业支付你无法工作期间的正常工资待遇。
公司的行为已经给了你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这个时候越是和稀泥的处理方式,越容易让你失去先机。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不仅小公司中很多,大公司对待劳动者,也经常用这一招。为了不给解雇的赔偿,就是不直接说解雇,但是实际是按解雇去操作,大部分劳动者心理受不了就一走了之,想维权,又没证据证明公司提出了解雇,并且后续申请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也往往不承认解雇的事实。导致很多劳动者很迷茫,就是维权,很多人准备不足,也很可能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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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
公司停了考勤,收走办公电脑后,直接找公司负责人(找不到公司负责人就找公司人事),把手机打开进行录音。灵魂拷问:“公司把我考勤停了,把办公中必须用的电脑拿走了,是不是公司解雇我了?如果解雇的话,请给我一份书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如果没有解雇,请你公司给我把电脑送回来,把考勤开了,为我提供办公条件。如果不解雇又不给我办公条件的话,我会每天来上班,等待你公司给我提供劳动条件。”
录音完事,把这段话,再用电子邮件、微信,分别给公司负责人和人事,再发送一边。
然后那一本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书,坐到原来的办公桌前看书。切记不要玩手机游戏等。旁边同事问你,你就说,公司看你工作辛苦,强行没收了电脑,让我休息。反正我来公司上班工资就照发。不让干活,我就等着领导的重要工作安排。(这个时候,旁边同事,心里会想,不干活还有工资,MMD,我也不想干活了,影响军心吧,影响士气吧。)
第二天依然这么做,先找公司老板或人事要求提供办公条件。要求后继续待着。
每周再发一次EMS,要求公司提供劳动条件。
远程代理的案件中,一般不超过2周,公司就先受不了,按旷工直接解雇或者让保安不让劳动者进入办公场所。
按旷工解雇,因为我们每天都到办公地点了,不能算旷工,劳动者会胜诉。
让保安直接不让进入办公场所后,给保安拍视频,问为什么不让我进入办公场所,你接到公司的谁的命令不让我进办公场所的,再给公司负责人或人事打电话,问这个问题。
然后,就可以回家了。
不要着急申请劳动仲裁,这个时候,应该等下次发工资之后,有社保的,等社保减员之后。那么不发工资、社保减员,不让进入办公场所,不提供电脑,不让考勤。就会形成一组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证明公司已实际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OK,申请劳动仲裁,全部胜诉。
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算1个月工资。例如工作5年3个月,赔偿金为11个月工资。按照本人最后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明确目标、脸皮够厚、掌握节奏、不动声色,一击必中。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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