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管局12月18日发布声明,要求本地持牌跨境汇款公司自明年1月1日起3个月内暂停使用非银行和非卡渠道向中国境内个人汇款,只能与银行、银行卡网络运营商或持牌金融机构合作。
新加坡金管局表示,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一些汇款公司会聘请海外第三方代理而非银行来完成从新加坡到中国的汇款。不过日前报道称,有个人(主要是在新加坡工作的中国公民)通过新加坡向中国汇款后,资金被执法机构冻结在收款人在中国的银行账户。目前尚不清楚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据《联合早报》消息,许多在新加坡工作的中国公民通过汇款公司把钱汇回国,但中方表示汇款过程涉及犯罪行为,因此汇款人或收款人在中国的银行账户被冻结。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11月底发布消息如下:
近期我馆连续发布领事提醒,建议在新加坡中国公民通过银行渠道汇款,切勿选择汇款公司或个人等其他渠道。
近日我馆在工作中发现,仍有同胞选择非银行渠道向国内汇款或找个人换汇,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受害人反映,汇款公司存在出具汇款收据免责条款中英文不一致或汇率明显异常等情况。
我馆已指导受害人向新加坡警方、金融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反映问题线索,积极推动有关案件进展。
元旦和春节临近,使馆再次郑重提示,非银行渠道汇款具有“高汇率、高风险、易出事、难维权”风险。请大家汲取此前汇款受害人的教训,切勿轻信汇款公司广告,务必选择正规银行汇款,切实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和“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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