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们,对于聚众赌博怎样定性和处罚和定性与处罚依据的区别和联系,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聚众赌博怎样定性和处罚和定性与处罚依据的区别和联系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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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怎样定性和处罚

聚众赌博和参与赌博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认定聚众赌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看具体行为是否满足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之后才是判断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当然要是不构成犯罪,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在诉讼过程中,也是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才能确定是构成犯罪的。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所以,如果村民自己玩的话也是可能构成此罪的。
如何区分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
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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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与处罚依据的区别和联系

定性与处罚依据的区别是:定性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处罚要依据定性结果作出判断。一般先定性,后处罚。定性与处罚的联系是:一般定性和处罚在同一法条条文中,分两款分别阐述。定性完成后,才能进一步作出处罚决定,相当于原因和结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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