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很多人可能对吴连奇的人物事件和廖明的介绍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吴连奇的人物事件和廖明的介绍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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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连奇的人物事件
2011年5月,吴连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调查。
四川省广元市副吴连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调查。这是两个月来,四川省第三位被调查的副。多个消息源透露,吴连奇是在2011年4月中下旬时,被四川省纪检部门立案调查。
广元市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证实了吴连奇被调查的消息。但他表示,吴连奇被调查的原因不明,“组织上还没有下结论”。
吴连奇系广元市元坝区人,1964年2月生,其历任广元市青川县、县委书记;剑阁县县委书记。2008年9月时,升任广元市副。2009年9月,吴连奇兼任汶川地震极重灾区之一青川县县委书记,直至2011年3月。
知情者表示,吴连奇被调查,其实事发于剑阁县任上。剑阁县为广元市所辖县之一,以境内之剑门关著称。2005年5月至2008年9月,吴连奇任剑阁县委书记。
2011年3月下旬以来,四川省已有三位副相继落马,除吴连奇外,还有四川乐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夏代荣和绵阳市副廖明亦被调查。吴连奇因犯罪,2015年4月10日被内江市中级人民一审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所得。4月15日,内江市中级人民刑事审判二庭法官向其送达了书面判决书。收到书面判决后,吴连奇表示要提起上诉。
审理认为,吴连奇利用其担任青川县县委书记、剑阁县县委书记、广元市副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何萍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93万元、港币5万元,其行为构成罪。吴连奇认罪态度差,酌情从重处罚。吴连奇收赂数百万元,且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辩护人建议对吴连奇判处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成立。
在长达59页的判决书中,详尽地载明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经多轮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后,法庭认定了吴连奇21项犯罪事实,还原了吴连奇被21人拉下马,从一名党政干部滑向犯罪深渊的全部过程。在向吴连奇一次或数次行贿的21个人中,既有商人,也有其下属。吴在收受这些人好处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这些人或获得工程项目,或实现升迁调职的目的。其中,盛达公司法人代表邓某欲承揽青川县公路建设项目,并寻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吴连奇的关照支持,被告人先后七次收受邓某所送现金280万元。
廖明的介绍
廖明,男,汉族,1959年6月生,重庆潼南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西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2002年1月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2004年7月开始先后出任江油市市委副书记、、平武县委书记、三台县委书记等职。汶川大地震后调回重灾区平武县任县委书记,其间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2009年4月,因为抗震救灾有功,升任绵阳市副。2011年5月被四川省纪委“”,2012年9月被眉山市中级人民以罪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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