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碰瓷女在碰瓷过程中,因女司机没注意到,一脚油门,直接把碰瓷女从车子下面轧了过去,导致碰瓷女抢救无效死亡。碰瓷女的家属直接提出百万赔偿。
女子丁某毕业后在某公司上班,因为公司距离家里有点远,为了工作方便,丁某的老公为其买了一辆车。
事发当天,正好是丁某和老公的结婚纪念日。丁某下班后,开车途中,突然想约着老公出去吃一顿大餐,于是就把车停靠在路边,开始给老公打电话。
殊不知,正是这一停车的举动,给丁某带来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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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丁某停车和老公商量着去哪吃饭的时候,碰瓷女李某盯上了丁某。李某看到丁某一个人开车,而且忙着玩手机,就悄悄来到李某车头前,悠然的躺在地上,等着赚一笔钱。
然而,丁某只顾着和老公商量去哪里吃饭,完全没有注意到李某已经躺在自己的车前。
几分钟后,丁某约定好地点,放下手机就发动车子准备出发。丁某起步出发一气呵成,没等李某反应过来,丁某就一脚油门开了出去。
这一走,正好从李某的身上轧过去。只听到一声惨叫,丁某意识到自己的车子轧到了什么东西,赶紧停车下来查看。
这一看,丁某彻底傻眼了,吃饭的心情瞬间没有了。丁某看到自己撞到了人,害怕极了,赶紧给老公打电话问怎么办?丁某的老公告诉丁某,不要慌,赶紧报警、拨打急救电话。随后,丁某的老公也赶紧打车赶来。
谁知,救护车赶到后,发现李某受伤严重,经过努力抢救,终究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丁某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来到派出所以后,丁某十分害怕,知道自己开车撞了人,一边委屈的哭着,还一个劲的道歉着。
所幸,丁某很幸运,公安机关发现现场刚好有监控拍下了这一切,也还原了事情真相。原来,这并不是一场交通肇事事故,而是李某故意碰瓷,躺在车子的盲区,丁某停车几分钟,根本无法预知李某会躺在车前,所以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李某是专业碰瓷的,之前因为碰瓷尝到了不少甜头,而且很多车主也和丁某一样,误以为自己撞了人,为了尽快了事也大多接受了花钱免灾。
民警看到李某已经身亡,也就无法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丁某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次事故李某全责。所以,没有立案,无罪释放。
对此,李某的家属却不同意了,李某已经被丁某轧死了,一分钱赔偿都没有吗?于是李某的家人找到丁某,要求赔偿100万,少一分都不行。
1、真的是祸从天降,丁某下班路上不小心遇到一个碰瓷的,结果还误以为自己交通肇事撞了人,好好的心情没了,结婚纪念日也没法过了,最后还被李某家属索赔,丁某确实够倒霉的。
2、李某多次碰瓷的行为法律上如何认定呢?
司法解释认定:碰瓷行为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至于具体案例中,碰瓷到底是敲诈勒索还是诈骗,需要结合案情具体区别。假如被害人误以为自己真的撞了人,因此而自愿处分财产,那就是诈骗。假如被害人明知是碰瓷,但是因为受到威胁而被迫交出财物,那就是敲诈勒索。
本案中,李某因多次碰瓷,甚至是以碰瓷为业,而且很多车主也和丁某一样,误以为自己撞了人,为了尽快了事也大多接受了花钱免灾。所以,案例中,李某的碰瓷行为让很多车主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发生交通肇事,该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但是因为李某已经身亡,也就无法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这也是公安机关没有练侦查的原因。
3、从法律角度而言,丁某不仅不用赔偿,还可以要求李某家属承担车损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某故意躺在车下碰瓷,而且还是惯犯,此次事故中,李某躺在车子盲区,丁某根本无法预料到,所以,李某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既然警察也认定李某全责,那么,因为事故导致丁某车子的损害也应该由李某家属来进行赔偿。
所以,丁某非但不能赔偿100万,还应该向李某家人索赔。但是,经此一事,估计丁某也不好意思赵李某家属索赔。
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借此案例告诫大家,要踏踏实实工作赚钱,而不是想着投机取巧,靠碰瓷手段来谋取钱财,这条路不仅违法犯罪,还有可能搭上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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