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昨晚(12月2日晚)写道:“芬兰欧洲事务部长:‘我不是船长。但我认为,你会注意到船身????拖著一个锚开了几百公里……我觉得,一切迹象都表明这是故意的。’这个重达6000公斤的锚在损坏地点附近仅仅几米处被找到。”
[机智]评几句:我的怀疑:一艘船拖着6顿的锚跑了几百公里以后(我们先不考虑锚是干嘛用的,能不能拖着锚跑几百公里这种常识性问题),然后把锚留到损坏地点附近仅仅几米处让人发现?另外,北溪天然气管道的事用了炸药,一切迹象表明那是故意的!但是为什么不敢继续追究?
[机智]新闻背景:约两个月前,爱沙尼亚、芬兰和瑞典之间的一条天然气管道和两条电信电缆发生受损事故。芬兰警方表示一艘在香港注册的货柜船是重点调查对象。芬兰欧洲事务部长向媒体表示,很难相信对海底天然气管道的破坏是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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