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大家好,相信很多人对怎么查询房产证补办进度_房产证查询办理进度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怎么查询房产证补办进度_房产证查询办理进度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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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房产证办理进度

一、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
我们可以到房屋所在城市的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可以通过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的网站进行查询,这里需要输入产权人的姓名和产权号。这种查询方式的特点是方便快捷,但是能了解的情况较少,只能了解房产证的基本情况。
在网上查到的一般都是备案号,有备案号的房子是有一定保障的。有了备案号就说明了购房合同已经在网上进行备案,没有你本人的签字同意,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对你的房子进行处理,这个备案后打印出来的合同就是以后办理房产证的有效证明。
2、房产局查询:
如果想要知道更多更详细的个人房产证信息,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窗口查询。这种查询方式比较麻烦,要准备的证件和材料也比较多,但是相对来说,对于房产证的信息也能了解得更加清楚一些。可以通过进入当地房交所网络查询系统(XX市XX区房地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有些地区房交所的系统在网上查不到,需要到房交所交易大厅的自动查询机上查询。可根据 (楼盘页面)查询到具体楼栋-单元-楼层-房号,查询到你这笔交易的受理编号。通过受理编号,退出到系统主页(查询页面)输入编号就能查询到每个步骤,以及现在受理的具体单位、受理类型、接手受理时间。以及还有多少个程序。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不同情况所需材料:
(1)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3)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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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房产证办理进度查询

如今我国对不动产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也越来越规范了,以前不同的不动产办证是有不同的证,这不利于物权的统一管理和交易。一、如何查询不动产证的办理进度查询不动产证的办理进度有以下三种方法:1、网上查询一般可以到房屋所在城市的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房产证查询,一般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并非所有城市都可以)。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就必须产权人配合了。一般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等,各地叫法不统一)档案馆或查询窗口进行房产证查询即可。3、官方微信查询申请人网上查询业务进度可先登录市国土资源局微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在不动产查询栏目中输入受理通知书上业务编号和权利人身份证号码,即可看到业务办理进度。二、什么是不动产登记证的改革不动产登记证的改革——簿证统一不动产登记作为物权公示的法定手段,不动产物权主体、客体和内容等都记载在登记簿、反映在证书上,只有簿证内容统一,物权变动情况能够得到统一规范的反映,物权才能够得到统一严格的保护。簿证统一后,无论哪个地方登记不动产,交易当事人有统一的依据,不动产交易良好秩序才能有效建立。登记簿不仅是物权归属根据,也是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查询的主要内容。登记簿统一,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才有基础。统一证书,消除分散登记模式下证书不统一、不同物权颁发不同的证书的弊端,便民利民,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重要目的之一。三、不动产登记机构有什么原则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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