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如果你对普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和普洱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是很熟悉,那么你来对了地方。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普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和普洱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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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贯彻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和互助作用,结合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实际,从5月26日起,普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提高贷款额度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
二、降低首付比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30%,贷款利率按同档次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三、放宽贷款条件(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三年内购建房行为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六年内购建房行为。(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缴存地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放宽提取条件(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三年内购建房行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调整为六年内购建房行为。(二)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五、未涉及调整的相关内容,仍按中心原规定执行。
普洱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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