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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许昌市大规模全员核酸检测通告许昌市大规模全员核酸检测通告如何写


关于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1月5日发布】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现场采样时间
2022年1月6日8时—2022年1月7日20时。
二、采样检测对象
许昌市所有居民。
三、组织形式
以县为单位,分区分类组织、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各县采样地点设置由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
四、注意事项
1.请根据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片区、楼道等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检测时请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或通过核酸检测小程序进行预约,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聚集。
3.采样完成后请务必及时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聚集,回去后做好个人卫生。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5.核酸检测期间,市委市政府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物品供应充足、物价稳定。
6.近日我市天气寒冷,请广大市民群众注意保暖,做好防范。
为了您和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居民朋友支持配合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务必在采样检测点关闭前到点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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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服务2022许昌市疫情防控政策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许昌市委、市政府和许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做好近期全市工伤保险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许昌市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和邮寄申请材料等不见面方式申请工伤认定。因疫情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可先行电话报备,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行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对于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建议先电话咨询,出示双码正常,测量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后,可与窗口服务人员预约,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在许昌市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到期的,视为不属于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三、对已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的,中止工伤认定,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所有劳动能力鉴定集中受理、体检和评审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核鉴定、再次鉴定申请期限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时限内。
五、对参与疫情防控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全市各级工伤保险部门要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主动提供工伤保险便捷服务。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原则上当日申报当日受理,3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六、加强工伤认定、待遇支付信息对接。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伤残和工亡待遇等相关业务时,审核相应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拨付。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尽快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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