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华使领馆今晚(12月19日晚)叫嚣道:“国务卿布林肯:通过宣布利用《国家安全法》提出种种指控以及一份不公正地针对包括一名美国公民以及其他旅居美国人士在内的海外民主活动人士的悬赏名单,香港当局表现出对国际规范和香港人权的无视,以及这座城市曾引以为傲的法治传统正在日益恶化。”
[机智]评几句:布林肯这里说的美国公民叫做邵岚,一个美国国籍的“乱港分子”。想问问布林肯,难道对待分裂主义,无动于衷就是法治吗?难道外国人煽动他国分裂,我们不通缉悬红就是法治吗?难道分裂中国就算是民主运动?而分裂美国就属于犯罪吗?美国国务卿应该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每个国家。坚决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悬赏通缉这些“乱港分子”,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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