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张译心】据央视新闻1月26日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称他正在与多人就收购TikTok进行谈判,可能将在未来30天内对TikTok的未来做出决定。而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PR)则在报道中进一步指出:特朗普团队目前正在和甲骨文公司等美国投资者谈判收购TikTok的有关事宜,而目前也正是甲骨文公司为TikTok提供了大部分骨干网络。

NPR引用了两位了解谈判情况的人士信息称:特朗普政府正在制定一项“拯救”TikTok的计划,该计划包括利用软件公司甲骨文和一群外部投资者来有效控制该应用程序的全球运营。

在白宫目前的构想中,字节跳动将保留TikTok的少数股权,但该应用程序的算法、数据收集和软件更新将由甲骨文“监督”。甲骨文也是目前TikTok的主要网络服务提供商。

据介绍,这实际上意味着美国投资者将拥有TikTok的多数股权,但交易条款可能会发生变化,目前仍在敲定中。

匿名人士的消息还称,甲骨文和白宫官员周五就一项潜在交易举行了一次会议,另一次会议已安排在下周举行。该消息人士表示,甲骨文有意收购TikTok“数百亿美元”的股份,但交易的其余部分仍未确定。

该消息人士表示:“(白宫的)目标是让甲骨文有效地监控和总管TikTok的各方各面……字节跳动不会被完全清除出局,但中国方面的所有权会被降至最低。”

根据相关消息,参与收购TikTok谈判的潜在投资者还包括微软。特朗普此前还对外表示过:如果马斯克愿买TikTok,我就支持。

早在2020年,特朗普就批准过甲骨文和沃尔玛对TikTok的收购,但该计划最终没有落地。不过有消息人士表示,由于不能确认TikTok的合理估值,沃尔玛暂时没有参加最近的TikTok收购计划。

目前,微软和沃尔玛的发言人都对相关传闻表示拒绝置评。而TikTok、甲骨文和白宫方面则没有回应媒体的评论请求。

此前在就任的第一天,特朗普签署了相关行政令,要求TikTok“不卖就禁用”法律在未来75天内暂不执行。这让TikTok在短暂关闭美国范围内的服务后恢复了运营,也为相关交易提供了时间窗口。

接近字节跳动的人士也向观察者网透露,字节方面并未与美方达成任何协议,只是美方决定暂不执行法案,因此TikTok恢复运营。

而据美媒报道,参与有关谈判的消息人士透露,字节跳动目前对TikTok全球业务的估值达到了2000亿美元以上,这远远超出了一直在推动竞购的任何投资者的承受范围。

TikTok交易案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则是“安抚国会”。有分析人士认为,TikTok如果想要维持在美国的运营,必须要“证明它不存在对美国的安全威胁”。特朗普的行政令只是留出了额外的时间窗口,TikTok仍然面临着在美国法律要求下被关停的威胁。

在此背景下,一位国会工作人员匿名对NPR表示,白宫将与字节跳动签署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协议,以确保字节跳动“不能秘密操纵该应用程序”——这对于赢得美国议员的批准至关重要。

该工作人员表示:“关键是要表明TikTok与字节跳动没有任何业务关系,他们没有控制权……不能有中国方面可以进入的后门。”

实际上,为了回应美国相关方面对“安全问题”的关切,TikTok最早于2022年就已经与甲骨文达成了协议,在美国本地存储美国用户的数据信息,相关流程和中国完全不存在联系。

但对TikTok自证清白的行为,美国方面相关工作人员有不同的解释。布鲁金斯学会专注于技术和外交政策的萨拉·克雷普斯向媒体表示:“一个难以确定的问题是如何证明(TikTok)没有威胁?如何证明中国方面没有控制算法?你可以审查数百万行代码,但还是很难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

他同时表示:在拜登任期内表现强劲的一项涉及甲骨文公司的国家安全计划,也被称为“德克萨斯计划”,也未能保证TikTok一定是独立于字节跳动的。不过他并不愿对此进行详细说明,只是表示该计划有一个安全漏洞,可能会让中国获得美国用户的数据。

此外,在TikTok未来可能的交易当中还有一个变数:特朗普说“美国应有权获得TikTok 50%的所有权”到底是什么意思?

有人认为这意味着特朗普将会推动TikTok部分国有化,另一些人则认为这只是特朗普表态支持美国投资者拥有该公司50%的所有权。

但这一语意不清的问题确实存在:一些参与前期谈判的消息人士表示,“似乎没人知道特朗普这‘50%’具体是什么意思”。

与此同时,一些美国分析人士注意到当前中国官方对交易TikTok的回应显得更加“温和”了。部分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一交易松了口,或许是作为一种谈判筹码,用以换取特朗普政府出台更有利的关税政策。

对TikTok的交易问题,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1月20日在例行记者会上是这样表示的:TikTok在美国运营多年,深受美国用户的喜爱,为促进美国国内的就业、拉动消费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希望美方能够认真倾听理性的声音,为各国市场主体在美国的经营提供开放、公平、公正和非歧视的营商环境。

“对于企业的运营和收购这一类的行为,我们始终认为,应当根据市场的原则,由企业自主决定。如果涉及中国企业,应当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毛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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