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相信很多人对1980年设立的经济特区有哪些和1980年设置的经济特区有哪些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1980年设立的经济特区有哪些和1980年设置的经济特区有哪些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本文目录一览

1980年设立的经济特区有哪些?

1980年中国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经济特区。

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截至2019年6月,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1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模式移到级新区,上海浦东等级新区新的特区扩大改革等发展起来,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重要标志。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喀什设立经济特区。

特区主题

经济特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1986年,邓小平同志指出:“开始的时候广东提出搞特区,我同意了他们的意见,我说名字叫经济特区,搞政治特区就不好了。”

1989年,他指出:“八十年代初建立经济特区时,我与广东同志谈,要两手抓,一手要抓改革开放,一手要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包括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两点论。”1992年,他又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

“广东二十年赶上亚洲‘四小龙’,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还告诫说:“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在邓小平同志看来,经济特区主要是在经济方面不同于其他地区,在区内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经济管理体制和灵活的经济措施。在政治上,经济特区同其他地区一样,都是在中国共产党之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不存在特有的社会性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经济特区

返回目录

1980年设置的经济特区有哪些

法律分析: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中国经济特区有7个。分别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霍尔果斯、喀什。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喀什设立经济特区。

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

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州和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以下简称“法规”),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报送;地方性法规,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报送;经济特区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由制定机关办公厅(室)负责报送。

返回目录

总结:以上就是本站针对你的问题搜集整理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