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听起来很玄乎,但核心无非就是两点:
一,一个家庭如果名下无住房,或者把住房已经卖掉了,那么这个家庭,就可以用首套房的标准,去再买房。即使,这个家庭还在偿还上一个房子的贷款。这个情况,非常适用于城市想要改善居住环境的家庭。这些家庭,可以把旧房卖掉,然后尽快买到新房,并享受首套房的福利待遇。
二,A城市的某家庭,如果名下无住房,或者把住房已经卖掉了,那么这个家庭,就可以用首套房的标准,去B城市再买房。即使,这个家庭在A城市,还有偿还房贷的记录。这个情况,非常适用于想要去大中型城市发展和居住的家庭。这些家庭,可以把A小城的房子卖掉,去B大城买房。
所以,认房不认贷的核心,是满足改善型住房的市场需求;然后让资源向大中型城市集中,保住一二线城市的地产和房价(当然了,能不能保住,另说)。
认房不认贷,因为只是满足改善型居住的需求,这一块需求的盘子不大,对于整个地产市场,并不会起到起死回生的效果。它或许可以短暂活跃一下一二线城市的地产市场,但长期来说,不会引起大的波动。很多一线城市,与其放开改善型住房需求,倒不如放开限购对地产的刺激作用大。
总之,地产时代过去就是过去了,再刺激也聊胜于无。人口结构、城市化率、居民债务杠杆率都在那放着,我们不可能逆着客观规律,去再造奇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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