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们,很多人可能对户籍详细地址和家庭详细住址是否一样和什么是现居住地址和户籍居住地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户籍详细地址和家庭详细住址是否一样和什么是现居住地址和户籍居住地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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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详细地址和家庭详细住址是否一样

户籍详细地址和家庭详细住址是不一样的,现住址指目前所居住的地址,该地址有门牌号,但不一定是固定的住所。户籍地址即是户口所在地。
一、户籍地址和家庭地址的不同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父母的户籍登记场所,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籍所在地。但是,由于搬迁、学校、工作等原因,本人户籍将搬迁到工作单位、学校等,户籍所在地将变更为户籍迁移的新地址作为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是指经常居住的住所。
例如,有人一直住在北京,但其户籍未迁居北京,仍在上海的话,他的家庭住址为北京。户籍制度是指基本的行政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与土地直接相关,是一种以家庭、家庭、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现代户籍制度是依法收集、确认和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
二、户籍注意事项
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籍管理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籍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者家属应当主动提交户籍副本。户口本必须妥善保管,严禁擅自篡改、转让、转借。丢失的,应当及时向户籍管理机关报告。
户口本的登记权属于户籍管理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任何记载。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持户口本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逐户转出户籍事务所管辖范围的,应当将户口本移交户籍管理机关。
新户口本首页户口本内容由原“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含当地城镇、自建房、民族农业等各类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非农集体户口”登记为“有居民户口的集体户口”。
我国户籍条例规定,户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这也是我国户籍制度的宗旨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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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现居住地址和户籍居住地

1.家庭住址(户籍地址):两者都是指当事人最新的户籍所在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地址;户籍地址就是身份证上的“住址”,即户口所在地的地址。
户籍是户口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专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户籍可以变换,因工作或学习调动可到当地申请变更户籍所在地。
2.现住(地)址(居住地):是指当下所居住的地址。
3.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是指能在信封、邮寄物品、电子邮箱等一切通过邮政方式或互联网发送的邮件上,注明并接收的有效实际地址(能联系到当事人即可)。
通讯地址一般由地区名,街道名及门牌号码组成;一般大型网站就可以注册免费的个人邮箱,申请的邮箱即是电子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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