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防长:应该扩大《美菲共同防御条约》对"武装攻击"的解释范围。
特奥多罗在马尼拉酒店举行的第 35 届国际军事法律与行动会议间隙被问及是否可以援引《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来对付一些国家的灰色地带战术时说:它应该适用,因为我们正被一个木讷的定义 – 武装袭击公共船只等 – 所束缚,而公众又对此固执己见,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扩大《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的范围。
所谓灰色地带行为是一种低于传统战争门槛、有意模糊性质界线的渐进性竞争,其核心特点是使用超过正常国际互动的手段,但又没有公开诉诸军事手段。
特奥多罗还指出,《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是菲律宾"与美国双边合作"的基础,菲律宾应根据南海的动态局势来解释该条约。
华盛顿方面,随着南海紧张局势升级,拜登政府高官近来曾多次重申", 1951 年《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第 4 条适用于在南中国海任何地方对菲律宾武装部队、公共船只或飞机(包括其海岸警卫队的船只或飞机)的武装攻击"。
特奥多罗续称:目前正在进行的谈判,目的不是扩大《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的范围,而是扩大解释范围,使其更为动态。他还表示,威慑并不局限于军事手段和行动,还可以包括"任何能够阻止违反者继续其行动的影响"。
特奥多罗说,"我们为什么要执着于攻击 ?为什么我们不把重点放在《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的威慑力上 ?既然我们可以避免这种情况,为什么还要打屁股或鞭打呢 ?"

菲防长:应该扩大《美菲共同防御条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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