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很多人可能对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浅谈中国古代官邸制度的和官邸制的推行意义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浅谈中国古代官邸制度的和官邸制的推行意义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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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浅谈中国古代官邸制度的发展是怎么样的?

引子

官邸制,即官员住房制度,政府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的在任期间居住的住所,官员虽有居住权,却没有产权。这并不等同于“租房”,也不是“按揭房”,只是一种名义上的“住房”。正因如此,才有“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之称。

官邸制,承袭千年,经久不衰,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今日就让我们来浅谈中国官邸制度的发展。

趋向于制度化的官邸制

官邸制在国外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制度,英、美、韩等国的官邸制十分成熟,中国也不遑多让,甚至早他国不知多少年。

《汉书》中记载了一段故事:何并性廉洁,妻子不至官舍。

早在秦汉时期,政府就已经为官员提供“官舍。”而在《论衡·诘术篇》言:

“府庭之内,吏舍比属。”

意思就是说当时的官舍规模较大,足以看出官邸制此时已经制度化,并且得到了推广。

官邸制的转变

秦汉时期,官员并不多,政府还能支撑数千人的开支用度,官邸制还是适用的。但唐宋时期,官员人数达万人,而一个官员拖家带口,少说也有一家四口,这样算来人数大概在五六万人以上。

人数的增长,导致官舍的规模增加。若此时还是实行官邸制,在自然经济情况下,也负担不起庞大的开支。因此官邸制呈现两极化——德高望重的大臣免费住官邸,依旧是官邸制;品阶低的官员租住官邸,实行租房制。在白居易所写的《卜居》中称:

“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

此时白居易活生生一个“北漂族,”将“无房”的辛酸道尽。白居易作为礼部主客郎中,官居正九品,是没有资格享受免费住房的,所以白居易只能在京城东郊租了一间茅舍。

宋代也是如此,因此设有专门的“房管局”,当时称店宅务。朝廷规定在京都任官无私房的,可以申请租住,也就是所说的“僦舍而居。”

僦舍而居,虽然缓解了财政危机,却让办公变得繁琐。官邸制,分配的房屋一般都在一起,也就是“机关大院。”而租房却不尽然,朝廷之所以拥有大量的房产,多是收缴、征用等方面得来的,所以出租房并不集中,这也出现了城东住一人、城西住两人的情况。

官员下班之后,各回各家。若是有紧急公务,只能由吏员“东市找员外、西市寻郎中”。为避免这种情况,“机关大院”产生。元丰初年,“八位”产生,也就是所说的“机关大院”。“两府八位”分配给重要官员免费居住,至于其他官员还是保持“僦舍而居。”

至于元朝,“僦舍而居”依旧没有多大改变。

到了明朝,“僦舍而居”变成“买断房。原本的国有住房变成“机关住房”,机关从处买下房子,将其供给给机关官员。但因为房子隶属于机关,所以官员升迁、贬斥,都需要将房子退还,这和现代的“机关大院”十分相似。

而离我们最近的清朝,官邸制再一次进行了变革。为照顾旗人,清政府在内城修建有专门房舍,按照品阶给旗人分配——一品二十间、二品十五间等,这和现代的“福利分房”十分相像。而那些实在住房困难的旗人,清政府还会采取指扣俸禄、分期付款的方式,让住房困难的旗人有房子住,这点和现代的“经济适用房”相似。

当然,这只是京都的住房制度,稍显复杂一些,但总体来说,还是从原有的“官邸制”出发,衍生出来的“福利分房”、“经济适用房”等,也不过是“官邸制”的另外一种形式。在地方上的住房制度就显得简单一些,也就是完全的“官邸制”。因为地方政府,采用“前办公、后住房”的基本建筑措施,因此官员升迁、贬斥,也是需要归还住房的。

现代住房制度的改革

“以权谋房,”早几年是一个社会级现象。建别墅、低价购房、滥建等,更是屡禁不止,说到底就是腐败问题。

1998年之前,实行的还是“福利分房”,这也是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产物。“等建房、靠组织分房、要单位给房”,已成为常态。

改革开放之后,住房制度进行改革,住房公积金产生。但就是这个阶段,干部利用职权谋私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改革刻不容缓。为了防止腐败、培养干部,“官邸制”再一次出现在中国住房历史上,这一次“官邸制”得到更全面的释义。

参考资料:《汉书》、《论衡·诘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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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邸制的推行意义

“官邸制”在发达实行多年,实践表明该项举措可有效制约住房腐败。当下中国官员住房体制固化,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探索实行官邸制,能避免资源浪费。官邸制有助于规范干部住房问题。建立“官邸制”作为政府自身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助于遏制干部住房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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