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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察今原文翻译
吕氏春秋察今原文翻译如下:
一、原文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捐益,犹若不可得而法。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感乎?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二、翻译
国君为什么不取法古代帝王的法今制度呢?不是它不好,而是因为后人无从取法它。先王的法今制度,是经历了漫长的古代流传下来的,人们有的增补它,有的删减它,怎么能够取法它呢?即使人们没有增减它,也还是无从职法它的。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察今原文及翻译
《察今》原文及翻译如下:
原文: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
翻译:凡是先王的法令制度,是切合时代的需要的,过去的时代不能与法令制度的条文一同存在下来。古代的法令制度即使现在还保存下来,还是不能取法它。因此要抛弃先王现成的法令制度,而取法他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
整体赏析:
《察今》是《吕氏春秋·慎大览》中的第八篇,主要体现了先秦法家的历史进化观。全文论点鲜明突出,而论述则是一步一步地展开。文章的中心论点是因时变法,这一中心论点是通过从反面论证先王之法不可法而得到证明的。
换句话说,察今而变法的论点是通过批驳泥古而守法而得到证明的。作者依次陈述了三点理由:第一,先王之法历代有损益,已非原样。第二,对先王之法解说不一,所谓言异而典殊,已无法遵循。第三,时不与法俱至,先王之法已经过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察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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