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大家好,相信很多人对中组部对离任村干部的待遇规定_中组部关于干部调动的规定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组部对离任村干部的待遇规定_中组部关于干部调动的规定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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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村干部有补贴吗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为,任职10年至19年,正职每人每月100元,副职每人每月60元; 任职20年至29年,正职每人每月120元,副职每人每月80元;任职30年以上的,正职每人每月150元,副职每人每月100元。有,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的生活补贴标准,根据任职年限分为三个档次,其中连续任职满6年或累计任职满9年的,按照不低于现在在职村书记基本报酬标准10%核定;连续任职满12年或累计任职满18年的,按照20%的标准核定;连续任职满18年或累计任职27年以上的,按照30%的标准核定。而对于正常离任村主任的生活补贴标准,则按照相同任职年限正常离任村书记生活补贴标准的80%来核定。比如浙江温州泰顺县对离职村主要干部任正职累计时间达9-15周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80元;累计达16-21周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20元;累计达22周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6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一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 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 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关于基层村级组织离任和退岗干部享受生活补助的暂行规定》
第九条 补助标准为:
(一)、累计正职工龄(含副职折算,下同)未满5年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150元,按每任职1年每月增加70元标准予以补助;
(二)、累计正职工龄在5-20年(含)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500元,以5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10元;
(三)、累计正职工龄20年以上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650元,以20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20元,上不封顶。
离职村干部待遇是怎样的
离职的农村干部,是没有任何待遇的。这是因为村委会组成人员,不是 干部,不享受干部待遇,离职后就回归村民,享受村民的待遇和福利。但是,近年来,有的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规定,对于长期从事村委或者村支部工作,达九年以上者,无收入来源的,适当给予一些补助的政策。如《安徽省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实施意见》,就规定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的补助办法。目前, 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 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 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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