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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是那些

《联合国 》规定设立六个联合国主要机关,其中包括安全理事会。《 》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赋予安全理事会,安理会可在和平受到威胁时随时举行会议。

联合国所有会员国都同意接受和执行安全理事会的决定。联合国其他机构只能向会员国提出建议,惟有安全理事会才有权做出会员国根据《 》必须执行的决定。

安全理事会于1946年1月17日在伦敦威斯敏斯特的教堂大楼举行第一次会议。自第一次会议后,安全理事会将其永久地址设在纽约市联合国总部。

资料来源:联合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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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之前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是哪几个?

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俄罗斯联邦、法国、美利坚合众国和中国。

联合国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除了上面5个常任理事国之后,还有10个非常任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附任期截止年份):

埃塞俄比亚(2018年)

秘鲁(2019年)

波兰(2019年)

赤道几内亚(2019年)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2018年)

哈萨克斯坦(2018年)

荷兰(2018年)

科特迪瓦(2019年)

科威特(2019年)

瑞典(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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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是中华民国、法兰西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
后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兰西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五位创始成员国,是二战期间反 同盟国中的4大国和参加反德同盟的法国(反德同盟为反 同盟的前身)。《联合国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法兰西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1971年,中华民国的席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代替。1991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席次为俄罗斯联邦所代替。

以后的《联合国 》第二十三条:
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兰西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大会应选举联合国其他十个会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时首宜充分斟酌联合国各会员国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本组织其余备宗旨上之贡献,并宜充分斟酌地域上之公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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