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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女孩案的案件经过如何?
百香果女孩案的案件经过是男子对10岁女孩心生歹意,在其回家必经之路埋伏,然后对女孩进行了后续的一系列施暴。
男子对女孩的施暴手法可谓是非常残忍,先是事先在女孩必经之路埋伏,当女孩从埋伏处经过时,一把将女孩抱住,顺势脱下女孩的裤子,在女孩反抗的过程中,男子将女孩打晕,装进口袋,把女孩带到偏僻处,对其进行施暴,随后将女孩扔到偏僻处,女孩清醒后企图逃跑,被男子发现后对女孩进行二次伤害,女孩再度陷入昏迷,男子将女生丢到一个小河中浸泡几个小时后,将女生丢到偏僻处。
一、男子几次三番对将女孩装进袋子对其进行施暴
男子的心肠可谓是真的狠心,忍心对这么小的孩子进行这样一系列的伤害,曾几次将女生装进袋子里面,并对女生一次又一次进行伤害,女生越反抗男子就对女生的伤害越重,试想一下,被装到袋子中,一次又一次的伤害那种无奈与无助,真的难以想象女生当时绝望的心情。
二、男子将女生活活浸泡在水中几个小时
尽管男子几次三番对女生进行折磨,都没有严重到让女生失去生命,但是就是男子在进行一系列施暴后,将女生浸泡在水中,直至女生不反抗了,才把她拉起来丢到偏僻处,真的不知道女生在水中是怎么度过人生最后一段时光的,只希望天堂再没有这些伤害,让女生可以在天堂快快乐乐的成长,不再遇到类似的坏人,虽然现在男子已经自首了,但是他的所作所为还是难以让大家原谅并且释怀的。
尽管男子在案发两天后去自首,可是自首就能换回女孩鲜活的生命的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失去生命就是永远失去了,在生命面前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机会,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生命失去了就是失去了,男子的做法是不会得到任何一个人的原谅的,既然事后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那就说明男子在做这件事情时就知道是错误的,既然知道又为什么要做呢,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对一个可爱的小孩子下手,她们的世界多么单纯,多么美好,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坏人。
百香果女童是什么事件
1、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10岁女孩晴晴在从卖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同村29岁男子杨光毅持刀捅伤、割喉后直至昏迷并实施奸淫。最后,女孩被装入蛇皮袋荒野。2、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在其父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9年7月12日,钦州市中级人民一审杨光毅犯罪判处死刑。但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称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病,案发时自己并无的主观故意,请求从轻处罚。
3、之后在二审时,认为杨光毅“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但其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判决杨光毅犯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20年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一案依法开庭审理。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将择期宣判。庭审中充分给予各方发表意见的机会,检察院则建议判处被告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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