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可以做动车。但是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失信人员一般是指违背协议合同或诺言,违约、不守信用、不按履行约定义务的人员。
强制执行和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依据不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列入失信名单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时间先后不同。强制执行程序先于列入失信名单,被列入失信名单前提是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且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法律后果不同。列入失信名单是强制执行的结果之一,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程序终结;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待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再执行;三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且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情形的,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是可以乘坐动车的,但是不能坐价格高的
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乘坐火车、飞机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飞机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住宿宾馆饭店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国家一级以上酒店及其他高消费住宿场所;限制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高消费旅游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获得旅游等级评定的度假区内或旅游企业内消费实行限额控制。
●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限制。
任职资格限制
●担任国企高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担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
●担任金融机构高管限制。
●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及党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
●入伍服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将其失信情况作为入伍服役和现役、预备役军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只有不能就读高消费学校,对于以后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子女作为独立责任人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报考,“失信被执行人”当事人一般是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事业单位要根据招录单位的岗位要求,认定是否有限制。
对欠债务的人来说欠债本来就是个难受,更想如何做生意还债,但失信的公布却是把前面的路都给封死,走不走,有机会,却是寸步难行,只能在家,正象判刑的人一样,当时借钱给人的时候他们肯定信用非常好,又不你借钱给他,现在他连动车不能生坐不,怎么去还债????
先看看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将在出行方面受到严格的限制,将被禁止购买飞机票、列车软卧、高铁的全部座位以及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也就是说,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乘坐动车组列车二等座而不能乘坐一等座或者商务座。
如果违反限高令,乘坐不能坐的交通工具,会有什么后果?
第一种后果,在购票时直接被系统拦截,无法购票。
第二种后果,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违反规定,用其他方法突破限制购买车票,一旦被发现,会被罚款、拘留。
第三种后果,如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青岛有名的老赖武某,在被限高期间多次乘坐飞机高铁,被法院查到相关记录,这是拒执罪的铁证,将来会一并受到依法处理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错误规定,主观推定的被负债一方不能叫老懒。因为第24条本身就是大问题,既不公平也无正义可言,简直就是一条恶法,早就应该废除了,除非共债共签,真正欠钱故意不还才叫老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