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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长篇爱情故事

爱情 故事 ,在民间文学中占有突出的地位。爱情是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关于爱情的长篇故事特别受欢迎。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经典长篇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用!

经典长篇爱情故事篇1:我的第一个恋人
我的第一个恋人,确切地说是她先恋我。要说我对她的感情,最大的是怜悯。

第一次产生怜悯之情是初中 毕业 以后考高中。我们那一届考高中有严格的制度,先是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一起推荐,一个班五个名额,对象是干部、军烈属、教师子女和贫下中农代表的子女,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以报名为准),然后才是成绩。他的成绩和成份都符合,年龄问题把她拒之门外,听到这个消息她哭了。我第一次看到她哭,没有出声,暗暗的拿泪洗面。看到她伤心的样子,我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为她深感惋惜。

我政审过关,体检通过,最后参加文考,单人单桌的那种(原先半期学期答案都是开卷),三个教师监考。

我被录取了。

虽然考上了,可还是高兴不起来,原因是她没能和我一起考上高中的阴影和替他忧伤的感情压抑着我,毕竟我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与她有一定的紧密关系,没有她,我的成绩也不一定过得了关。

她是我的同桌。

我们班主任老师是数学老师,小学毕业后回家劳动一年,学校和大队推荐上了初中, 还没坐热,班主任老师搞摸底答案,其中有一道数学题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我直接得了五分之二。我的妈呀,试卷改出来后评讲,我才知道闹出了天大的笑话,被班主任老师狠狠的敲了两下磕砖。这是我入学的第一次答案不及格,一生中最大的耻辱,让我好久抬不起头。

我看见班主任老师把她找去长谈了好久,回到教室后要我和她同桌。我的天哪,农村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而且从小学起从来没有过男生和女生坐一桌的,男生挨着女生坐都要被笑话。当老师叫我上她那儿的时候,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可能比红纸还红,因为我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她怎么样,我没敢看。我们个子都不算高,坐靠墙壁一排的第一桌,我靠墙壁,她靠巷道,每次我来迟了,都是规规矩矩的让她先站到巷道我才上桌位。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侧到桌子边上一角,只给我一小点缝隙,无法进去,若真要进去,非贴着她的身子不可。我的天,哪敢啊,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那些男生时时拿我开心呢。我只好把书包往课桌下面一塞,翻过桌子到座位上。她好气。我们虽然没有明显的画出“三八线”,但暗地里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做作业的时候,她主动的找我讨论。其实我是不想和他谈论的,因为那些题目在我眼里都不在话下。不是吹,在小学的时候,每次答案都是班上第一名,初中的几次单元答案不到一小时就交卷,同样稳居第一,没人撼得动。但常常犯粗心的错误,这个粗心也来自于骄傲自信,满以为稳坐泰山。有一回数学单元测验下来,我得了99分,蛮自豪的,从来没有得过这样高的分数,我睨视她的试卷,右上角大大的一个“100”!脸“刷”一下阴了,简直让我无地自容,闷闷的望着窗户。我看你错在哪里?她反而温情的越过无形的“三八线”,拿着我的卷子与她的对照,然后指着我错的地方说,你看,你把这最后一个符号弄错了。这一回,简直是对我极大的羞辱,以后每次做作业她都要监督我或者帮助我仔细检查才让我交,因为她是组长。时光最能磨脸皮了,以后我也没什么顾忌的和她交流讨论,她就像一个姐姐,我是她的弟弟。过端午的时候,她悄悄的递给我两个粽子,我拿到班主任老师寝室兼办公室边上吃起来,香香的,甜甜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表,令好多男生羡慕。我透过窗棂看到老师的办公桌上也有几个一样的粽子,难道也是她给的吗?她家有各种水果,成熟了的时候,她也常摘一些来给我,还叫我到她家去摘。我们之间那堵墙无形中被拆开了,每次和她一起交流讨论作业的时候无拘无束,轻松自然。我斜着身子靠近她,她那散发着皂角香味的发丝飘洒在我的脸上,酥 痒的,薄薄的的确良衬衣透露出她洁白的肌肤,心中暗自涌动激流,呼吸极为不正常。

两年的时光转瞬就过去了。初中毕业后我曾给她写过一封上万字的长信,有点带爱情的那种,可一直没有回音。

第二次怜悯是我高中毕业以后,看到她在大街上摆地摊卖小百货。两年不见,本已渐渐淡忘,突然的看见她,又勾起了那段美好的回忆,重拾那段情感。她身体消瘦了许多,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不是那么的得体,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乡村妇女。她爬在地下,一对雪白肥大的鼓鼓圆圆的 完全暴露在我的视线范围,看样子大概正嗷嗷待哺吧,樱桃奶嘴发得胀胀的,不知宝宝有多大了。我蹲下想了解一下她最近的情况,那次为什么不回我的信,可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脸扭到一边向顾客介绍商品,讨价还价。当时有女朋友一起,我不好久留。当我起身离开的时候,又转身看了她一眼,心里酸酸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走了好远,还念念不舍。

又过两年,我到她现在居住地的学校去当民办教师,借家访的机会找到她家。他说早一点收到你那封信就好了。我说毕业后就给你写的,她说半年多了才收到,已经定亲了。为什么呢?我惊讶地问。她说她弟弟要招进区公所医院当医生,条件是要她答应嫁给区公所一个副书记的儿子。副书记的儿子患小儿麻痹症,行走不方便,更不要说下地劳动了……她埋怨我,在初中的时候为什么不早点……老师找我去谈,然后把我们编在一桌……你就是不主动。

我……哎!班主任就是我亲爹。
经典长篇爱情故事篇2:缘分只因一回眸
遇到他那一年,她只有2l岁,大学还没有毕业。

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

她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根本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 手相 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她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他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她洗脚。听别人说她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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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故事浪漫长篇

那年冬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把他们赖以生存的服装厂化为灰烬。随即,他们跌入了生活的最底层。

那些日子,她心灰意冷,终日以泪洗面。可他,却故作轻松地安慰她,怕什么?大不了,我们从头再来。

她明白,他说的“从头再来”,就是像当初那样,到街上摆摊卖衣服。

虽然她不想去走旧路,可生活却不容他们多加选择。

没过多久,他们就在街上摆起了服装摊。和以前不同的是,他们隔着两百多米,东一个西一个地摆了两个摊。他卖男装,她卖女装。

为了相互照应,他们约定:如果谁先卖完了当天的衣服,就去给另一个人帮忙。如果卖不完的话,就在摆放衣服的木架子上高高地挂上一件衣服,好让另一个人看见。

然而,直到真正摆了摊,她才发现,现在街上的服装摊到处都是。她一天只能卖出几件衣服。每天晚上回家,他总会安慰她,让她不要着急,说他的衣服其实卖得也很艰难,每天都要等到天黑,才好不容易卖完。

她相信他的衣服卖得也不顺利,因为每天天黑前,她都看见他那边的木架子上挂着一件用来做信号的衣服。这样她就不会因为觉得自己拖累了他而负疚。当然,这些她从来都没有告诉他。

渐渐地,他们的服装摊有了起色。他们的日子,也如临近的春天,有了暖暖的希望。

一天下午,有一个人看中了她这里的一款女式外套,预订了200件,还当场付了订金给她。

这可是她重摆服装摊后做成的第一笔大生意!她想无论如何,今天也要早些回家庆祝一番。她看着200米外,他卖衣服的木架子上还挂着衣服,心里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她顺着墙根,悄悄地朝他走了过去。然而,在离他还有几米远的时候,她却一下子停住了脚步。除了眼睛里不断地涌出大滴大滴的泪水,她,什么也做不到了。

她看到,凛冽的寒风中,他只穿着贴身的毛衣,在原地不停地跳跃着,而他卖衣服的木架子上,有一件衣服高高地挂在那里。

那件衣服,是他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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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懵懂的爱

大学校园里,一男一女在一排青柳下行走。男孩叫杨青。他很冷静,不喜欢宣传。这个女孩叫梅子。他没有说太多安静的话。两人默默地走了很长时间。杨青多次停止说话。

他喜欢梅子很久了。当他从学校的第一天起看到她时,她纯洁的脸烙在了他的心里。他总是认为梅子应该理解他的想法。所以他不需要坦白。不管怎样,他们有着相同的兴趣彼此珍惜。他们为什么要说话?

梅子没有感觉,但她不确定。她一直在心里猜测她爱自己,对吧?但他为什么不坦白呢?如果他对自己无聊,眉毛和眼睛之间的依恋是什么?

但杨青没有说这种事,梅子永远不会问。三年的大学时间即将过去,杨青仍然没有说,梅子悲伤地认为也许她错了,杨青不喜欢自己,只是把自己当作好朋友。但后来,杨青向她坦白了,因为没有机会再说了,所以现在他想说出所有的爱,不管成功与否,他都不会后悔。

2、温暖的地铁

共苦的人明白,爱情不仅仅是分享,更是分享,温暖的地铁曾经充满了爱情,开往春天。

那一年,他和她因爱而留在北京。

如果不是她,他可以回家乡当公务员。如果不是他,她可以回老家当中学老师,但为了爱情,他们留下来了。

四年的爱情并不意味着你可以放手。他们没有选择开,而是选择坚持自己的爱。因此,他们日夜工作,以便在北京有自己的小世界。

她和他都和别人合租了房子,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只有周末才能见面。

许多周末,他们走在长安街,手牵手,谈论一周的快乐和痛苦,或者去北京的胡同看风景。最不想去的是商业街和公园,因为没有钱。

他们几乎数了数长安街上有多少灯。

北方的冬天真的很冷。当他们站在风中等待对方时,他们的整个身体似乎都冻住了。有很多地方可以去。到处都有热风。例如,在购物中心,但那里的人很多。如果你总是不买东西,你会有很多心理上的损失。

在快餐店买东西可以吃几个小时,但几个小时后呢?他们已经一周没见面了。他们总是想在那里徘徊一会儿。拥抱是不合适的。在书店里,看了一会儿,一位服务员过来问:你买了吗?不要总是买。

有一次,他们在街上逛了一天,回去时候脚都冻住了。第二天,她感冒发烧,一周没去上班,所以扣了很多钱。

后来,他打电话说:亲爱的,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

温暖的好地方是地铁站。

他拉着她的手跑进地铁站,花了6元买了两张票。环城地铁来回转,可以坐一整天。他们会选择呆在一个温暖的角落里,吃他们带来的面包和零食,他读英语,她读最新的流行小说,累她倒在他的怀里休息一会儿——没有人嘲笑他们,地铁里有很多这样的地铁情人。

她认为他真的是一个聪明的人。他想到了这样一个温暖的地方,一条美丽的地铁,一条去春天的地铁。为了避免寒冷,两个相爱的人选择坐在地铁的角落里享受爱情。这真是最美丽的冬天。他们被爱人包围着。面包的甜味飘浮在空气中。

有时人多,有时人少。当人多的时候,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当人少的时候,他们看书,听 。但三个月,那三个月是他和她最美丽的冬天!她眼中最美丽的地铁变得如此浪漫迷人,因为它散发着爱隋的味道。

春天终于来了。他们走出地铁,开始在长安街散步。春天的一个晚上,他拿出一枚戒指戴在她手里。他说:亲爱的,请答应做我的妻子,因为我知道愿意和我坐冬天地铁的女孩一定爱我。

后来,他们结婚了。后来,他们有了自己的房子和私家车,但他和她仍然怀念那年冬天一起坐地铁的日子,因为受苦的人明白,爱不仅是分享,也是分享,而且温暖的地铁充满了对春天的爱。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欢城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

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爱情故事大全浪漫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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