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8月14日发布新闻公报称,对于彭定康恶意诋毁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在黎智英等被告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所作的判决,以及针对参与审理上诉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廖柏嘉肆意作出人身攻击,香港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并表示坚决反对。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彭定康的抹黑言论,明显罔顾终审法院长达76页的判词中详尽的法理分析和有关案件的事实背景,纯粹旨在对严格依法进行独立审判的终审法院法官施加政治压力,企图影响香港特区的司法制度,实属卑劣的政治操作。
发言人指出,彭定康对参与审理该案的非常任法官廖柏嘉所作出的批评更是空洞无理的人身攻击,旨在抹黑诋毁非常任法官的名誉,充分暴露其企图破坏非常任法官制度的险恶用心。事实上,各位法官(包括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已就判决在判词中作出非常详细的法理分析和交代,包括就“执行相称性”的法律概念作出权威解释及修正,把它纳入香港早已确立的处理宪法挑战的框架内,并在法理上清楚解释了香港的法庭不应跟随英国两宗判例的理由。
发言人最后表示,香港是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市民享有言论自由,任何人有权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就法院裁决发表意见,但绝不应该恶言攻击或诋毁法官,甚至流于充满政治动机的无理指控。彭定康故意忽略廖柏嘉颁布的判案书,并诬蔑法官没有好好解释判决理据,实属无理过分之举。就他的不当和过分言行,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
香港终审法院12日一致驳回黎智英等7名上诉人就2019年8月18日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一案的上诉。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当天发布新闻公报表示欢迎,并重申香港市民有合法和平集会和游行的权利,但行使这些权利必须符合相关法例,以确保维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以及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以及尽量减少公众活动对公众的影响。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居民有遵守香港特区实行的法律的义务,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是法治的其中一项根本要素,任何人不论种族、阶级、政见或宗教信仰,均须奉当地法律为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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