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是炸弹呀,一旦爆炸会伤害人呀。但又不是普通的炸弹, 是一种由弹箱与内部包含的杀伤性子弹药组成的武器系统,弹箱爆炸后,又释放内含的子弹药,散开后大面积杀伤敌方目标。文明社会必须禁止不人道的武器。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原因很简单,2点:
第一,集束炸弹不是精确制导武器
不是精确制导,而是面杀伤,就存在误伤平民的可能。
现在集束炸弹可以一次性炸掉数个足球场大小的地区,里面如果有平民自然全死。
据有关国际机构估计,自1965年以来,共有4亿多枚集束炸弹被使用在不同国家,造成数万平民伤亡。
第二,集束炸弹很难排除
这种炸弹有的很小,而且深入地下,远比地雷更难对付。
普通的排雷手段,对集束炸弹无效。
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平民的误伤。
国际红十字会曾于去年向联合国递交一份报道,指出目前在科索沃地区大约有3万多枚小炸弹没有爆炸。
2008年5月30日,全球共107国的代表在都柏林达成《集束弹药公约》,同年12月在奥斯陆正式开放予各国签署。 根据这一公约,从该文件生效起,各国武装力量须在8年内全部销毁集束炸弹,构成例外的是可以电子方式自动销毁或失去战斗力的种类。但美国、中国、俄罗斯、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和巴西等集束炸弹主要制造国未同意签署。
集束炸弹,在大多数公众眼里是一种十分恐怖的弹药。集束炸弹具有多么恐怖的破坏力,我们从1991年海湾战争就可以看出来。以美国为首的盟国对伊拉克军队发动军事进攻,在历时42天的空袭和100小时的地面战斗后,伊拉克军队遭到重创,在伊军主力从科威特撤军时,握有制空权的美军,对拥挤在公路上的伊军展开了疯狂的轰炸。
120架A-10强击机是空袭主力,当时使用的主要武器是美制的石眼集束炸弹,内装247枚双用途子母弹,每枚子弹重0.63公斤,在150米高度投掷时可杀伤5000平方米内的目标。美军飞行员事后回忆,掠过伊军燃烧了几十公里的车队时,仿佛看见了地狱般的情景。被炸坏和被丢弃的车辆布满公路,每隔50米就有一堆车辆残骸,排下来竟达36公里,6号公路因此被称为“死亡公路”。
从70年代末开始,中国对西方国家的一些航空反坦克子母弹进行了考察和评估,如美国的“石眼”、法国的“贝卢加”、英国的BL-755型、德国的“MW1多用途武器”等等。最后选定引进英国于1972年刚刚装备的BL-755型航空集束炸弹,作为未来中国空军的标准航空子母弹。
中国以英国500磅BL-755型反坦克子母弹为技术基础,从英国引进以后,经过研仿和消化吸收,自行研制了国产化型号,即原兵器工业部627厂生产的250-3型航空反坦克子母弹。该弹弹长2.4米,弹径419毫米,全重227公斤(500磅),内部装填147枚空心装药的反装甲小炸弹,小弹的弹重1.13公斤,破甲威力120毫米。
航空子母弹,一般的老百姓对这个名词通常没有什么深刻印象,但如果提到航空子母弹的另一个名称,就会令大多数平民毛骨悚然,因为航空子母弹又称“集束炸弹”。这是一种极其恐怖的弹药,由于具有大面积杀伤效应,而且投掷后瞎火率比较高,容易伤害平民,从60年代开始,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反对使用航空集束炸弹。
2008年12月,联合国《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获得通过,共有107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不过,按照国际社会丛林法则的通行规矩:“刑不上五常核大国,礼不下第三世界黑蜀黍”,拥有大量集束炸弹的列强国家,如美国、俄罗斯和东亚某国等极少数国家并未签署该条约,实际上这项公约并没有什么卵用。让我们谴责这几个列强国家。
集束炸弹是一种内含众多大小不一的“子弹”的母弹,母弹被投放或发射到目标附近后弹体打开,将子弹在更大区域散布,以达到更大的破坏面积和效果。
集束炸弹是1899年《海牙第三宣言》中明文禁止使用的“极度残酷”的武器。
其实就是因为集束炸弹包含了大量的子弹药,炸弹爆炸后,大量微小的子弹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爆炸,结果成了危险的爆炸物品。给战后的和平生活造成了无穷的麻烦
现代军工科技是越来越先进,相应的武器威力也越来越大,虽然核弹号称是地球上威力最大的“末日武器”,但是因为使用后却要遭受万人唾骂,而且其破坏环境污染非常大,给地球将造成无法损失的危害,可谓后患无穷。所以在通常时候,核弹只能起到威慑作用,而不能拿出来用于实战,否则全人类迟早都要完蛋。从这一个层面来说,核武器的作用毕竟有限。
放着核弹这么厉害的武器不能用,那怎么办呢?世界各国为此想破了头,绞尽脑汁也要造出威力不输于核武器的常规武器,在这种武器思路下,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款威力巨大的杀人利器登上了武器展台。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集束炸弹了,集束炸弹就是把一些普通的小型炸弹集中在一起组成空袭使用的集中炸弹。
这种小型炸弹每一颗相当于网球体积大小,在被战机投放后,所有炸弹基本都会爆炸,最大的特点是爆炸范围非常广,杀伤区域很大,用来攻击一些大面积的军事目标。一颗集束炸弹的子炸弹数,少的几颗,多的几百颗,但是,集束炸弹中众多子炸弹散布到周围后,有百分之三十的子炸弹不能正常爆炸,在爆炸后的几年里会对数平方公里范围内造成巨大的威胁。此炸弹在二战时期曾被德军第一次使用,美国和前苏联见杀伤力惊人,都在战争期间使用过它。
据有关估计,自1965年以来,共有4亿多枚集束炸弹被使用在不同国家地区,造成了数万平民的伤亡。于是遭到了国际社会的大多数的集体反对。在2008年的时候,全世界108个国家在德国柏林签署了《集束弹药公约》,公约规定拥有集束弹药的国家要在8年内全部将其销毁,但是这一公约,仅仅对一些小国家进行了限制,我国,俄罗斯和美国,印度,以色列,巴基斯坦等集束炸弹制造国不同意签署。(欢迎关注第一军情,若有其他问题,请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