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 泰国新法出台:电信运营商和银行必须赔偿电诈受害者损失。
电诈问题,治标不如治本,泰国的新法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启发。电信运营商和银行等电诈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网络和资金提供平台,作为罪犯的“帮凶”,理应对受害人损失进行赔偿。
但是在东方大国,电诈受害者损失由谁来赔偿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电诈受害者损失由谁来赔偿?泰国新法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根治电诈问题。
既然是犯罪行为,就应该由平台监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的信息不予删除,但有证据证明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的除外。即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犯罪行为不但可以监管,而且有义务监管。
如果平台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用户发布的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不加以删除或者屏蔽,将会被追责。现在很多平台都以隐私保护为借口,拒绝提供真实的用户信息,导致追责无法落实。这是最大的法律漏洞!只有追责落实了,才能倒逼平台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杜绝电诈行为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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