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没有了!要房产干什么?有孙子当然要留给孙子。如果你没有孙子,孙女。我想如果你儿媳妇是个懂事理的人想改嫁,她会主动把房子移交给你留个念想!
婚前父母买房,儿子离世,房产归属如何处理?
答:这个问题属于遗产继承范畴,财产继承属于民法典的范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婚前父母买房的房产,儿子离世这种问题很现实,也很扎心,但又不得不面对或回避。因为它关系到很多家庭的财产分割,毕竟房子是一个家庭最大的资产。
按照民法典中的法律责任规定,第一:如果这个儿子是亲生的,婚前由父母给他购买了房产,如果房产证本子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那么儿子离世后,看他在死前是否立下遗嘱,有遗嘱按遗嘱中说的办。
如果没有立下遗嘱的则由父母、儿媳,还有孙子3人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
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子他没有写儿子的名字,而是写的父母的名字,那这个时候毫无疑问的没有一点争议,房子的所有权或者说是产权还是属于他的父母所有,与儿媳、孙子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儿媳、孙子他们没有继承权。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父母购买房子后,并且是写的儿子他的名字,但是离世的儿子与儿媳一起还过房贷,以及房子有一定的增值部分,儿媳是可以分割这部分财产的。不过要提供房贷的出资凭证,法院通过综合考量等各方面的因素,房产由儿子的父母继承,但要给儿媳的一定经济补偿,它包括儿媳所支出的贷款部分和增值部分。
如今物权法规定,房子谁出资购买,房子产权归谁,也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现依据提示所示,婚前父母买房,当然房子产权就归父母。既说房子属儿子婚房,说明儿子与儿媳取得了房子居住权。当然,儿子小两口的居住权也是父母所赐。
如今说儿子离世了,问房产归属如何处理?实际上,情况千变万变,房子产权归父母这个原则不会变。只不过,父母对房子有权赠与谁,假如儿媳不离婚或对家庭有贡献,父母将房子赠与儿媳也是可以的。
既然儿子夫妻已享有房子居住权,儿子离世了,但儿媳仍然不会失去房子居住权。按"居住权法"来说,在儿媳未找到新婆家之前,在儿媳未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之前,在儿媳未租到房子之前,一句话,在儿媳未安置好新居住处之前,父母不得将儿媳赶出家门,使之流落街头。
在痛失亲人之际,我想每个家庭都会处理好家务。
按我们农村的老规矩来说,谁出钱建的买的房子就归谁所有。分给儿子结婚用的房子,归儿媳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途中遭遇不测变故的,夫妻有一方离世丢下小孩的,男的离世只要女方不出去嫁人,房子都归女方所有,如女方出去嫁人的,房子全归父母及小孩共同所有。
我们必须明白一个事实就是,房产归谁,不在于是谁出资的,而在于房产登记时在谁的名下。
首先,婚前父母买房,如果顺便父母登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房产肯定归父母所有,儿子去世与否不影响房产的归属。如果非常不幸,父母也去世了,而且父母去世在儿子之前,那么房产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房产就由儿媳妇和孩子均等机会继承。如果是白发人送黑发人,那么房产就由妻子、孩子、白发人(父母)均等继承。
其次,大家看一下是婚前买房,绝大多数父母恐怕都会登记儿子的名字,很少会把儿子女朋友的名字登记上吧?如果儿子留下了遗嘱,那么没有任何争议,按遗嘱执行就可以了。那么年轻谁会去留遗嘱?那么根据相关法律,配偶(妻子)、子女(孩子)、父母(买房的父母)均等机会继承,反正一个事实就是房产继承和谁出资买的继承不大。
当然如果房本上写了儿子和儿媳两个人的名字,而儿子去世后没留遗嘱,那么房产就由妻子一人继承。其实现实中因为这个发生了无数矛盾,如果不想废话,那就按照相关法律处理就是了。如果有其它的羁绊就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