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相信很多人对关于班级有人告密行为写一篇三分钟演讲稿和为什么说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关于班级有人告密行为写一篇三分钟演讲稿和为什么说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本文目录一览

关于班级有人告密行为写一篇三分钟演讲稿

不告密、不揭发,与其说是一种可贵品质,不如说是一条道德底线。告密成风的社会,是人人自危的社会,告密使人与人之间失去基本信任,甚至相互侵害,冲击人们的价值判断,毁掉社会的道德基础。
“我不知道,查理今天的缄默是对还是错,但我可以告诉你,他决不会出卖别人以求前程。而这,朋友们,就叫正直,也叫勇气,那才是领袖的要件!”
这段话,是美国电影《闻香识女人》中的一段台词。片中,查理无意间目睹了几个学生对校长的恶作剧,校长逼查理交代谁是主谋,否则将开除他的学籍。查理的忘年交、盲人史法兰,在听证会上谴责校方正在毁灭这个孩子纯真的灵魂。演讲博得如潮掌声,使校方最终作出让步。
“不出卖别人以求前程”,是正直,也是勇气。这不仅是为个人辩护,更是为一种优秀品质辩护。
一种风气的形成,有其历史土壤;而其消泯,更是难上加难。至今,这种“告密揭发”思维还时常作祟。据报道,山东某高校期末答案一道试题是:选出你认为上课最积极的3名同学和翘课最多的3名同学。考题一披露,网友直呼“神题”。
可以设想,那些写出“翘课最多”学生名字的考生,可以轻松得分;拒绝写出的,则不得不丢分。这不是在鼓励学生们相互揭发吗?
出题者辩解说,这是借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360度绩效考核”中的“同事相互评价”。但是出这样的试题,未免把好经念歪了。学生翘课多少,自有学校纪律管束;学生的学习状况,也有答案成绩评定。即便学生间相互评价,也应该是当面锣对面鼓,积极公开的,而不是暗地里互相“揭发”。
无独有偶。几年前,湖北某大学的一个班级出台了“盯人”管理办法,每名学生的一言一行都会有一名“神秘同学”在暗中盯梢。班主任说,开展这项活动是为了加强学生间的友谊和互动,也是为了加强学风、班风建设。这样的“温情关怀”,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心理学专家认为,不确定性会使人处于恐惧和焦虑的状态中。一个经常有人“打小报告”的班级,气氛一定紧张不安,同学间、师生间一定疏远而戒备。学生时代播下的不信任的种子,会影响他的一生。
不告密、不揭发,与其说是一种可贵品质,不如说是一条道德底线。告密成风的社会,是人人自危的社会,告密使人与人之间失去基本信任,甚至相互侵害,冲击人们的价值判断,毁掉社会的道德基础。
这条底线,在学校里首先应该明确、清晰起来。学校,应该培育学生自由而健全的人格、敢于担当的精神,让学生成为一个阳光磊落的大写的“人”,而不应该是心理幽暗、出卖他人的“病人”。这是学校精神的应有之义。

返回目录

为什么说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

电影《老炮》里,六爷在野湖茬架之前,给政府写了一封检举小飞爸贪污的举报信。
电影是好电影,但我朋友陆陆走出电影院对我说,这里是影片的大败笔。
他说:像六爷这样讲道义的江湖老炮儿,怎么会在决斗前写对手的举报信,明显为了政治正确把六爷给演的“人设崩塌”了。
写这篇回答的时候我突然回忆起他说的话。原来我们在不知不觉间,早已把“告密”放到了“道义”的对立面。
法律没有说,不能揭发告密,法律说,面对不义之举,要勇于揭发举报。
把告密定义成底线的,是道德,是道义。
什么是道义?
社会上存在两种规则,一种明规则,一种潜规则。
法律是社会的明规则,道义是社会的潜规则。
一件事情,放到明规则里和潜规则里可能各有公判。
在我少年时代,老家东北风气混乱,常有群聚斗殴持刀追砍,两方约架,无论输赢,要是一方提前通报了派出所,那这方到哪里都要遭人鄙夷。
事情的正确与否取决于判断的标准,对检举揭发的不同态度,说到底是民间草野的“道德”对官方朝堂的“体制”本能的,是“这是我们之间的事,不要你们外人插手”的敌意。
但就像《老炮儿》的结局一样,那个以道义为标准的“江湖”年代终究逝去了。9012年了,请用21世纪的思维解决问题,遇到不对的事,告。
转一段孔琳琳观点:重庆师大副教授唐某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在2月25日上午《鲁迅研究》课程教学中,发表“损害声誉”的言论,“违反政治纪律”,“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该校决定撤销其教师资格和降级处理。~~在这种时候,有人又提言论自由了,你有讲坛上的“言论自由”,学生们肯定也有课堂上的监督权利。现在实际上,很多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已经相当有辨别力,对于“损害声誉”的言论非常敏感,学生即使不“告密”,也知道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把学术和违背主流价值观的“政治意识形态”混为一谈,在课堂上学子,某些教师应该认识到这类煽动蛊惑行为的代价。
哪个说的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你悄悄的在做反人民、反人类的事,我就是要向政府告密,而且我要揭露你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是我的道德底线!一个正直的人,怕别人告密?怕别人揭发?只有专门偷鸡摸狗的人才会怕告密,怕被别人揭发。一个正直的人,看到坏人在做坏事,必定会告诉政府,揭发这个坏人在做坏事。现在心理阴暗,专门搞偷鸡摸狗的人怕别人告密,怕别人揭发,就大造谬论,叫别人不要揭发他们在偷鸡摸狗。
任何一个组织里面如果存在着,组织成员已经需要靠互相告密,互相检举揭发来维持所谓的公道。那么这个组织就离崩溃不远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原因是因为该组织的管理者是一个善恶不辨、昏庸无道的小人。
好的管理在于舍过。这里讲舍过,不是说做了乱纪的错误也予以赦免。而是指对待过失,根据公法的法度,已经给予过处罚的情况之下不该再以私法来记过责人。
以公法责人,而不是以人责人。公法责人,对事不对人,所行的是公道,自己犯了错误,自然要接受惩罚,所以人人都不会埋怨。
如果以人责人,则变成了私罪,最后就演变成了对人不对事。人人都想多记其他人的过错,都想责难其他的人,这样的组织里,这样一定会造成群体性的积怨。
记过不忘,积怨成仇,这是积恶的恶循环。而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导向积善的良性循环。如果下属反了错误,秉公处理之后,而不能再以私法记过责过。以公法责过只是手段,让犯错误的人,改过自新,弃恶从善,才是最终的目的。
管理的精髓在哪里呢?在于治人、养人、用人。治人,在于奖善罚恶,通过惩罚来去掉一个人身上不好的地方,通过奖励,来巩固和加强他优秀的地方。养人是长期的对一个人进行奖善罚恶的管理,则可以让他自然而然的养其善除其恶。用人,只有善养了出来,这个人才能用;只有绝除恶,这个人才可以长期的放心使用,委以重任。治人、养人、用人,关键都在于积善除恶。
记过不忘,造成积怨,则是与积善除恶背道相驰,结果只会导致弃善扬恶。一直弃善扬恶下去,就会造成恶人当道,人人自危。
问题太笼统,太宽泛就失去了意义。从来就没有“不告发不揭发是道德底线”一说,必须增加内涵,限定这个命题的外延,这个命题才可能成立。
先说什么情况下告密和揭发是道德的。在美国,如果发现邻居涉嫌性侵或虐待儿童,那么向警方报告和揭发就是正当的,没有任何道德问题,相反,不报告才是不道德的。
在更普遍的情形下,对危及公共安全或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告密和揭发,在任何社会都是正当的,是道德的。相反,对危及公共安全或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不告密不揭发才是不道德的。
接下来再说什么情况下告密和揭发是不道德的。
如果告密和揭发的是他人正当的权利,告密揭发后他人的正当权利就会受到侵害,乃至被剥夺,那么这样的告密揭发就是不道德的。
例如,在纳粹德国时代,犹太人遭受纳粹政府当局的迫害,犹太人的财产被剥夺,人生自由被剥夺,甚至生命也岌岌可危。那么,在纳粹当局搜捕犹太人并且驱赶出城市,送往集中营的情境下,告密和揭发藏匿的犹太人,那就是很坏很恶劣的助纣为虐行径,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应该受到审判。
所以,把告密和揭发视作不道德,首先就应当承认人所具有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包括财产权、生命权、思想自由权、言论自由权等等。那么,把他人正当的思想、言论表达向钳制和迫害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机构或组织告密和揭发,那就是不道德的。
即使如此,告密和揭发成为不道德的前提是存在一个迫害他人正当权利的权力集团,这个反动的权力集团威逼利诱一些经不起压力或诱惑的人告密揭发他人正当的,但是令权力集团不悦的思想和言论表达。
问题是,一个人经不起威逼,有多大的道德过错?经不起利诱,又有多大的道德过错?相对于迫害他人正当权利的权力集团,一个经不起威逼利诱的告密揭发者,又能有多大的道德过错?
告密揭发使他人正当权利受到侵害或剥夺当然是不道德的,是不正当的,但把这样的行径视为踏破道德底线,就有些言过其实。何况,未必每一个人都承认那些被另一些人视为正当的权利行使,例如,告密揭发者或许压根儿就不认为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是正当权利。
更烧脑的问题是,一个人可不可以认为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应该被严格钳制?要知道,美国政府每年都会收到数以万计的个人或机构诉求,要求政府封杀这,封杀那,其性质与告密揭发何异?但是没有美国人会认为这样的行径是不道德的,因为他们的告密揭发没有任何屁用,美国政府压根儿就没有迫害任何人正当权利的权力。
在我看来,艰难的社会情境下,不告密,不揭发是值得褒奖的美德,而不能草率地把不告密不揭发视作道德底线。在纳粹德国时代,保护了安妮的荷兰人密普·吉斯女士在德国警察的搜捕中没有告密揭发安妮等藏匿起来的犹太人,才使得《安妮日记》能流传下来。密普·吉斯女士是英雄,而不是仅仅恪守了道德底线。
这个问题好像是人民日报一篇文章的题目。但在我看来这应当是一个伪命题。
从道德底线的概念来看,它指的是道德最起码的基本规范,对于社会成员来说,是指诚实、厚道、有良心,不损害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
这里头我们需要把握的是:告密揭发有没有损害到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请注意:是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既不损害他人也不损害社会当然是道德的,但如果损害了他人的利益而社会利益得到了保护,算不算道德的?
我看也肯定算是道德的吧。
举个简单的例子:检举揭发,你去告密了,去揭发了,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这个时候就是不道德的?这种行为不但跟道德不道德挂不上边,而且还应该大加鼓励。中央的反腐倡廉之所以能够取得压倒性胜利,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一批“老虎”“苍蝇”纷纷落马,成为阶下囚。这个时候你能说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是不道德的?这是一种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为了他人的利益而损害了社会利益、集体利益算不算不道德?
这个时候不能用道德不道德来界定告密揭发行为,而是要用犯不犯法来界定了。
再举一个例子:明知道某某某是个抢劫犯,而去包庇他、窝藏他,躲避公安部门的抓捕,抢劫犯的利益是得到了保护,社会的利益呢?
很明显,这种情况下,不告密不揭发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不再属于道德不道德范畴了。
所以,“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是个根本站不住脚的问题。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欢迎大家共同探讨。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告密的定义是什么,告密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告密的现象那么普遍?学生告老师的密会有什么后果?告密与检举揭发有什么区别?除非老师犯了法否则学生举报老师是不妥的,有违中国人知恩图报的传统;其次教师在传授知识方面应该给予较大的宽容度,否则禁锢的思想只会培养出机械式的工具;其三,老师作为灵魂工程师讲课也要有底线,底线首先是要学生坚持真理,讲良心,另一个重要底线就是要守法,不得公开传播违反宪法鼓动暴力的内容;其四、学校老师社会应该鼓励学生有不同意见和观点可以在课堂上与老师交流甚至提出反对意见而不是鼓励其偷偷摸摸告密。
哈哈。我只能说,这个题主是非不明,好坏不分。
第一,何谓告密和揭发。告密和揭发通常发生在某些小的团体内部,是某几个(些)人合伙做了危害他人和社会的勾当,而不能公诸于众,其中某人揭露此事经过的行为。
第二,告密和揭发与道德的关系。道德,是遵守社会规范,做对社会和他人有益的事。某团体正是因为危害了他人和社会,才有了被告密和揭发的可能。因此,对社会来说,告密和揭发应该是维护社会和他人利益的。也就是,告密和揭发不是不守道德底线,而是讲道德,有时甚至是高尚的道德。比如警方卧底;再如,下属发现了上司贪赃枉法,该不该向上级部门揭发呢?还有,自己孩子在学校受到欺负,该不该向自己父母“告密”呢?
第三,如果某事没有危害到他人和社会,而成为某团体内部的秘密,被“告密”和“揭发”了,则有不守道德的嫌疑。梁宏达在一档节目里就说过“告密的人最可恨”,应该就是这类人。
第四,某人明明与某团伙是一窝的,后来为了保全自己而出卖团伙,则是两面三刀的“小人”。对这样的人,不需要讲什么“道德底线”,他们对社会唯一的价值就是“被利用”一下。
告密当然是不对的。但是看到他人有不正当的言行进行举报应该支持。如果一个老师在课堂上大放厥词,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秘了。公共场合的言论根本就没秘密可保。进行举报理所当然。我们都知道学校有教师行为规范,不是让你胡说八道的。如果一个老师在课堂上大谈自己的性行为细节,学生进行举报,简直是再正常不过了。
实际上,在西方非常赞成告密行为。比如美国政府对吹哨者有专门的保护措施。对犯罪集团中的告密者可以隐姓埋名,给一大笔钱。举报经济犯罪的可以给你巨额奖金。最近某位加拿大前部长把自己和总理亲信的电话录音都桶出来了,也没听说哪个加拿大人指责他没有道德底线。美国电影里关于污点证人的桥段比比皆是啊。什么叫污点证人?不就是告密么。可见美国的检察官对告密这种事情真的非常支持,从来不会赞成犯罪分子保持什么道德底线而妨碍法律正义。
面对不正义的行为装聋做哑才是没有道德底线。

返回目录

总结:以上就是本站针对你的问题搜集整理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