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什么选出的代表组成,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什么选出的代表组成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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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

法律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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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什么选出的代表组成

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选举产生。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具体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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