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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女孩案”再审案公开宣判,对杨光毅改判死刑

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对最高人民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本案再审期间,广西高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为杨光毅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对申诉方提交的新证据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12月13日,组织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同月15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整个再审过程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一审以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对该案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提出申诉。最高人民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高院再审。
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被害人亲属及诉讼代理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了宣判。部分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七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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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女孩”被害案今日再审,审判结果如何?

12月14日,广西高院组织“百香果女孩”遇害案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该案将于15日再审。新京报记者从遇害女孩家属处了解到,在庭前会议上,女孩的杨光毅向法庭要求死刑,同时,在15日的庭审中,法庭也将对杨光毅是否有精神疾病及自首情节等进一步审理。

14日下午,“百香果女孩”舅舅陈先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已经到达南宁,准备参加15日的庭审,女孩的母亲将在当天早上赶到南宁。

女孩母亲与舅舅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凶手被判死刑。”二人介绍,虽然没有参加庭前会议,但通过律师了解到,在庭前会议阶段,杨光毅向法庭请求判处自己死刑,同时有证据显示,杨光毅此前也曾经对其他女孩进行过猥亵。

“法庭也会对杨光毅的精神鉴定情况进行审理。”陈先生表示,今天庭审同时准备涉及的,也包括此前有争议的杨光毅是否为自首的相关问题。

对于庭前会议更详细的内容,作为受害人家属代理人的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律师表示,庭审前尚不便透露详细情况。

扩展资料:

此前报道:

广西灵山10岁女童卖百香果途中失踪,男子杨光毅因罪于2019年7月12日被一审判处死刑,审理查明,杨光毅女孩后,又刺破其眼珠并将其,同时拿走女孩身上卖百香果所得的32元。

2020年4月7日,广西高院二审以杨光毅存在自首情节为由,改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书显示,广西高院认为:“一审查明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但因没有考虑到杨光毅自首等情节,因此量刑不当,遂作出上述改判。

该案的改判结果引发热议。5月10日,最高院决定对该案的终审判决进行调卷审查。5月11日,女童家属向广西高院提出申诉。2020年11月11日,最高院在阅卷后,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百香果女孩遇害案进行再审。

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百香果女孩”被害案今日再审,庭前会议中嫌疑人要求判处自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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