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相信很多人对北京市退休金怎么算和养老手册丢了如何补办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北京市退休金怎么算和养老手册丢了如何补办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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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退休金怎么算

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人员、之后参工的视同缴费年限人员)。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98年6月30日前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为1)×视同缴费年限×1%)+(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1%)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

京劳社养发[2007]21号

二、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1);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其中: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一。

附件一: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G=G同+G实

其中:G同=C平×Z同指数×N同×1%

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3、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

(1)J为“基础养老金”;

(2)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n/Cn-1+……+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

(4)Xn,……,X1993,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5)Cn-1,……,C1992,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

(6)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7)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同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9)G为“过渡性养老金”;

(10)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1)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12)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13)G实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4)N实98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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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手册丢了如何补办

养老保险手册丢了是可以补办的。
由参保人员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者个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一寸照片一张、经本人签字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盖章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手册补办申请表》,办理补发申请手续。无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的灵活就业者、协保、中断缴费者,应在《参保人员社会社会保险手册申请表》上注明灵活就业、协保、中断缴费等相关字样。之后经社保经办单位审核,符合补发条件的,按个人编号补发凭证,并在凭证上盖章、注明补发日期。
根据《关于停发的通知》(通社险〔2013〕13号),从2013年9月1日起,新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将无需领办《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但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的职工养老保险,其手册遗失了,应遵循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丢失补办规则,其补办规则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
1、2013年9月1日此前已参保的人员,《养老保险手册》可继续有效,但不再审核盖章,《手册》遗失后无需补办。
2、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第5条规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丢失的,可由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本人,持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经本人签字、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盖章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手册、证补办申请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发申请
3、有部分城市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遗失养老保险手册之后,首先必须登报挂失,然后携带挂失、报失文件、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红底照片到单位缴费地的社保机构申请补办即可。
综上所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如果是遗失后无需办理,如果想要办理的可有参保人员到单位缴费地的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补办即可。不过,有部分城市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丢失之后是需要挂失的。大家在补办时应注意这一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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