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了你媳妇,那我就当你妈!”浙江宁波一男子出轨后和妻子离婚,离婚后妻子和两个孩子并没有搬出去住,而是和自己的公公日久生情,想要结婚领证。结果民政局却告诉他们不能结婚,因为不合法。
2023年,浙江宁波的民政局大厅,来了一对特殊的男女,想要登记结婚领证。男子头发花白,女子年轻貌美,一看年龄差就就非常大,根本就不像夫妻,反而更像是一对父女。
不过现在的社会,土壕娶年轻女孩,富婆包养小鲜肉,已经是很常见的现象了。甚至就连著名科学家杨振宁,和第二任妻子翁帆之间也是差了五十多岁。
所以对于老夫少妻的情况,工作人员也是见怪不怪了,接过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开始为他们办理手续。然而当调出二人的身份信息后,工作人员却是傻了眼,因为他们竟然曾是公媳关系!
年长了几十岁的公公,竟然要和自己的儿媳成婚,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罕见了。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位年迈的男子名为老赵,养育了一个独生子名叫阿博。阿博的母亲很早就因病去世了,只留父子二人相依为命。为了不让儿子的成长道路受影响,妻子亡故后,老赵也是没有再娶。
阿博是老赵和妻子爱情的结晶,也是他对妻子的唯一念想。因此老赵为他倾注了所有心血,给他提供了最好的教育条件和生活条件,省吃俭用把他供上了大学。阿博大学时学习的是商学专业,毕业后做起了小生意,父子俩的生活很快便有了起色。
眼看阿博已经事业小成,老赵便催促儿子赶紧结婚,这样才能尽快成家立业。阿博也是非常争气,很快就把女友小玉领回了家门。
阿博和小玉是在一次生意商谈中认识的,小玉是对方公司的营销员,长的水灵可爱,性格又很活泼,立马就引起了阿博的注意力,于是便果断展开了追求。
经过后续了解,小玉和阿博的经历很像,只不过她是幼年丧父。二人有很多的共同话题,又有相似的人生履历,最后一来二去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在相互见过面后,双方家长也是很满意这对婚事,最终,阿博和小玉甜蜜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小玉很快就生下了两个大胖小子,可把老赵父子俩给乐坏了。
然而阿博在喜悦过后,内心却是有些担忧。现在养孩子成本这么高,更何况又是两个儿子呢?没办法,为了养家糊口,阿博只能加倍的努力工作,经常会加班到很晚才回家,基本每天在外面都会有应酬。
几年之后,阿博钱是赚到了不少,身体却是累得不像样子,很多时候回到家里,也是没精力再跟小玉亲热了。而懂事的小玉又不想给丈夫压力,每天任劳任怨地相夫教子,做家务活,很少过问丈夫生意上的事。
直到后来小玉才知道,阿博根本不是没精力和自己同房,而是因为他在外面包养了一个比小玉年轻五六岁的女大学生。女大学生年轻貌美,而小玉整天在家里照顾孩子老人,一直不修边幅,自然是比不过对方了。
东窗事发后,阿博没有一丝愧疚的意思,反而向小玉提出了离婚的要求。令人意外的是,这一次老赵竟然没和儿子站在一边。他强硬表示,如果阿博非要抛弃这么优秀善良的儿媳的话,就把现在家里的房车都留给她们母子,自己也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
最终,一心只想和那个女大学生过日子的阿博,不顾父亲老赵的劝阻,坚持和小玉离了婚,把妻子、父亲和两个儿子,以及房子和车子,全都抛弃了。
小玉本想带两个儿子回娘家生活,把房子留给公公。但老赵却心疼儿媳和孙子,没有让她们搬出去,而是和自己住在了一起。
从此之后,小玉把公公照料得体贴入微,老赵看着每日劳累辛苦的小玉,想起了自己已故的亡妻,她也是这样的勤俭持家,贤惠善良。而从小缺乏父爱的小玉,又在老赵身上感受到了父亲般的威严和关爱
经过长时间的朝夕相处后,两个人日久生情,走到了一起。一开始他们也很在意世俗的眼光,担心旁人说三道四,说他们是关系不正当的公媳。所以最后他们下定决心,打算领证结婚,想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他们在网上查阅了一些资料,上面说既然已经离婚了,曾经的公媳关系也是作废了,应该是可以领证的。于是二人便来到了民政局,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然而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民政局最后竟然拒绝了他们的领证请求,说他们的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小玉和老赵气不过,把民政局告上了法院,要求法律审理民政局,通过他们的结婚请求。结果他们的请求,最后同样被法律驳回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也不得违背正常的公序良俗。
法律并未明令禁止姻亲结婚,比方说女子丧偶后,可以嫁给小叔子,男子丧偶后,也可以再迎娶小姨子等等。
但是小玉并未丧偶,所以如果她嫁给前公公,不仅违背了人伦道德,更可能会影响两个孩子的身心健康,从而在社会上引发很大的舆论,所以法院才会不予通过。
那么,你认为小玉和公公的关系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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