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历史上最悲催的王爷是清朝的肃亲王豪格,因为与多尔衮争斗,被诬陷罪名入狱,39岁就死了,老婆也被多尔衮霸占;有人说是清朝的汉人王爷靖南王耿精忠,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正月,“三藩”之乱彻底平定,耿精忠及其心腹白显忠、徐文耀、王世瑜等被凌迟处死;有人说是随父靖难,战功卓著却被装在铜缸中活活烤死的明朝汉王朱高煦,朱高煦这老兄确实挺惨,他一生悲惨的原因主要就是被他爹朱棣给忽悠瘸了,相信了朱棣的鬼话,什么“勉之,世子多疾”,就像一只被胡萝卜吊着前进的骡子,看得到却吃不到,一直熬到朱高炽病死也没能等到皇位,最后终于走上了他爹造反的老路。
朱高煦造反失败被抓后,侄子来看他,先是一记扫堂腿,被铜缸盖住之后把铜缸举起来,果然是大力士
但是这些人跟今天的主角比起来,都不是最惨的,这位最惨王爷是谁呢?就是明末的藩王福王朱常洵。
要说这个福王,就不得不提一下他爹,明朝著名的万历皇帝朱翊钧,以及福王的哥哥,明光宗泰昌皇帝朱常洛。万历皇帝大家都很熟悉了,跟他死鬼爷爷嘉靖一样,四十多年不上朝,搞的国家机器几乎瘫痪,很多人认为明朝亡于万历。万历一共有8个儿子,但没有一个是皇后生的,所以全都是庶子,除去3个夭折的,有5个健康长大,其中长子就是朱常洛。按照中国古代嫡长子继承制,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太子之位传给朱常洛是没问题的。
万历皇帝
6可惜,这个朱常洛的亲娘身份有点尴尬,万历皇帝18岁血气方刚时一时兴起宠幸了太后宫中的一名宫女王氏,王氏也由此怀了身孕,生下朱常洛,后来被逼封了王氏恭妃。这种情节今天大家也很熟悉了,就是灰姑娘穿上水晶鞋,乌鸦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烂俗剧情。如果放在现在,普通人想母凭子贵嫁入豪门难度是很大的,台湾那个连生四胎,45岁还没法嫁入豪门的女星吴佩慈就是最好的例子。
王氏运气不错,婆婆是李太后,这是个挺有主见的女人,在古装神剧《大明王朝1566》中是唯一一个开眼玩家,由于明太祖朱八八的规定,明朝皇后全是平民出身,皇后们普遍比较接地气,李太后又急着抱孙子,王氏在宫内的地位,就算是保住了。
裕王妃李氏
但是万历可不是这么想的,王氏这种临时解决生理需要的女人,明显不是未来太子生母的合适人选,他喜欢的是郑贵妃,郑贵妃也有一个儿子,正是我们的主角朱常洵。
万历与郑贵妃
万历爱屋及乌,想把郑贵妃立为皇后,把朱常洵立为太子,但这与祖制不符,引起了士大夫阶层的集体反弹,史称争国本事件,这场“国本之争”斗了15年,包括4名内阁首辅、10多位部级大员在内的重臣悉数下课,被牵连的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员300多位,其中被罢官、解职和发配者多达100多人。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万历皇帝也开始故意不上朝。后为平息皇储争议,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皇帝终于立皇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三子朱常洵为福王,这场争斗,以东林党为首的文官集团惨胜,只可惜,也为后来南明的覆灭埋下了种子。
福王朱常洵
万历为爱子朱常洵挑选的封地在洛阳,是当时是经济繁荣的地方,没能把皇位传给他,那就只能保一辈子荣华富贵,万历还赐予福王良田4万顷,洛阳一带田地不足,就取山东、湖广之田以补足,另外,还把运河一带的盐税等交由福王收取。
洛阳福王府,现在是洛阳名俗博物馆
朱常洵到洛阳后,不惜花费白银28万两,用以营造王府。其豪华气派程度,十倍于常制。后来婚娶所费,又是其他藩王所无法比拟的。在神宗的纵容下,福王在洛阳为所欲为,不可一世。他穷奢极欲,荒淫无度。其下属官吏依仗福王的淫威,也是如狼似虎,肆意欺压百姓,洛阳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崇祯十三年(1640年),河南一带发生罕见的旱、蝗灾害,粮食颗粒无收,人民无法生活,洛阳出现了人相食的惨象,街头流民涌动,人心惶惶,路旁到处可见饿死之人,福王自己,倒是吃成了一个300多斤的大胖子,别说是当时的饥荒之年,就是现如今,300多斤的胖子也是世间少见。
面对如此局势,福王朱常洵依然如故地过着荒淫的生活。他不仅不开仓放粮,赈济灾民,反而一如既往地催粮催租,甚至哄抬粮价,想借大灾发横财,洛阳百姓对福王恨之入骨。看到此种情况,正在洛阳家居的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心急如焚,多次劝福王开仓救灾,缓和矛盾,安定民心。但朱常洵视财如命,置之不理。
人算不如天算,万历是万万没有想到,明末农民起义爆发于陕西,洛阳成了他们东进的必经之地。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洛阳城破之际,福王逃跑失败被农民军抓获(300斤的目标确实很难跑掉)。据明朝遗老计六奇所著《明季北略》记载:“王体肥,重三百馀觔,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福禄宴
想象一下当时的场景,河南洛阳福王府邸内,在宏伟壮丽的飞檐红墙映衬下,王府中堂广场尤显平阔。人声鼎沸中,烈焰腾腾,珍稀香木制成的无数王府家俱皆成为柴木,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景象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
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猪油糕”样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锅中被剥光剃毛干净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什么“绝世武功”。而是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农民军,他们正在欣赏的“活物”,正是马上要享受大餐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锅中的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晚餐。
“福禄宴”毕,李自成命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士兵人拉车载,数日不绝。
中国2000年历史,被当作一道食材的王爷,仅此一位,不得不佩服下岗公务员李自成的想象力与创造力,就是不知道福王那位心疼朱家子孙的老祖宗朱八八跟对朱常洵疼爱有加的万历皇帝泉下有知,会作何感想,想起来真是令人不胜嘘唏。
问: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还是被修史的满清所诬陷?
答:是诬陷,赤裸裸的诬陷。
这种诬陷,是政治上的需要。
如果不深究历史细节,按照治乱循环、朝代更替的顺序进行叙述,中国各封建王朝的次序大致可以排为秦汉魏晋,宋齐梁陈,隋唐两宋元明清。
也就是说,按照正常理解,大明江山就是被满清人占领了。
事实上就是如此。
虽说李自成作乱,并捡了一个漏,趁大明精锐在关外与满清连年厮杀、主力尽丧,其挥师东征,陷京师、迫死明帝崇祯,但其所据不过河南、湖北、陕西、山西、河北五省罢了,其他除四川以外绝大部分地盘还掌控在大明政府官员手中,巧的是,明朝实行的是“两京制”,即两个京师(南京和北京),有两套行政班子,北京虽然失陷,但南京的五府六部编制依然完整,在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的名义下,还拥有包括左良玉、高杰、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等镇将所领百万军队,南京朝臣也迅速推举了新的明朝皇帝——崇祯帝的堂兄福王朱由崧,是为弘光帝。即大明王朝的国祚尚存。满清得吴三桂勾结,顺利入关,指称以南京为都的明朝为南明(以历史上出现过的东周、东汉、东晋、南宋等称呼论,此称也未为不妥),三下五除二,以不足一年时间搞惦了李自成。其后,用了整整十五年时间,绞杀了南明三位皇帝,驱逐李定国于域外、逼迫郑成功盘踞台湾,这才完成大清一统基业。
但是,为了满足政治上的需要,清朝统治者是绝对不承认这个事实的。.
一直以来,清朝官方的说法是:搞死大明王朝的人是李自成,他们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帮大明王朝杀死了李自成,替大明王朝复仇,从李自成手里夺取了天下。
所以,清顺治帝入主北京的当年,清政府就迫不及待地组建《明史》编修班子,宣布明朝已经死亡,大张旗鼓地编修《明史》。
其实,真正动笔编修《明史》,是康熙朝以后的事,刚入关就咋咋呼呼地说修《明史》,不过是要向天下捏造出一个明朝已经死亡的假象。
清朝的第五位皇帝雍正帝曾编过一本书,名叫《大义觉迷录》。在这本书里,雍正帝大赞清朝得国之正,位列历史第一。他说,大清朝本来只是明朝的邻居,两下相安无事。可是明朝自己家的仆人李自成举起刀子杀了主人,大清朝不忍邻居遭难,替天行道,驱逐惩治了李自成,从而得了天下,这可是应天顺人,众望所归,因此大清朝得国最为光明正大!
有了这样的背景和基调,《明史》黑起李自成来,能好得了吗?
另外,也不要忘记,当时的满人文学修养是不可能与汉人同日而语的,真正提笔撰史的人,还是清廷御用汉人。这些汉人,属大明遗民,不可能不恨李自成这颗老鼠屎,动起笔来,绝不留情。
于是,在《明史.李自成传》中,李自成被描画成了一个来自地狱的魔鬼,“鸱目曷鼻,声如豺”,每天喜欢“杀人斮足剖心为戏”。
为了坐实“杀人斮足剖心为戏”之说,就有了烹杀福王朱常洵事,即: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下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恨犹未息,“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
为抹黑李自成,《明史》在《李自成传》里,不择手段,将“福禄酒”事写得言之凿凿。
但在《明史》卷120《福王常洵传》中,福王遇害又出现了这样一个细节:福王被杀,两名承奉伏尸痛哭,贼军驱逐他们离开。他们却挣扎着哀号道:“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粉无所恨。”贼军觉得把福王抛尸荒野也不好,答应了他们的请求,一付桐棺,载于断车。两承奉心愿已了,自缢于旁。
从这记载来看,福王的尸体是被装载于桐棺了,根本没有被吃掉嘛。
而且,1924年,人们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处挖掘出了福王朱常洵圹志,上面明确记:福王朱常洵死后,“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而且,“大明崇祯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
所以,“李自成和部下烹杀了福王朱常洵”之说只是一个谣言,是修史的满清制造众多历史谎言中的一个。
应该没有烹杀,但是这也不是修史的满清所诬陷,因为《明史》中根本没有记载福王被烹杀,谈何满清诬陷?烹杀一说本就是野史传说。
我们看看《明史》是怎么写的。《明史》中提到福王朱常洵下场的主要有两处描写,一个是在《福王常洵传》中,一个是在《李自成传》中,《福王常洵传》是这么写的:
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扶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齑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两人即其旁自缢死。
这里写的很清楚,福王是有尸骨的,没有被烹。那所谓被烹杀从何而来, 《明史》李自成传里记载闯军攻破洛阳是这么写的:
十四年正月攻河南,有营卒勾贼,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
看到吗?这里写的很清楚,福王死后,士兵弄了点福王的血,和鹿肉混在一起吃下去叫做“福禄酒”。也没有说福王怎么死,只说了士兵弄了点福王的血。这怎么就成了烹杀呢?
其实烹杀一说是源于 清雍正年间,辽东人曹去晶著长篇章回小说《姑妄言》,里面有这么一段:
福王见了自成,词色悚怖,泥首乞命。李自成纵横肆恶,数责其罪。傍有一个贼将,抚王肌,垂涎叫道:‘这么一块好肉,大王何不杀而食之?’自成点首,那贼遂将福王杀了,称重三百六十斤。脔分肢割,与囿中之鹿同烹,列贼胪食,谓之福禄酒饭。
看看直到这里,福禄酒成了“福禄酒饭”,原本只是沾了血,这里就成了把肉扔进锅里烹。所以说,烹杀一说是小说家言,不是历史,也不是清朝污蔑李自成瞎说了,这个锅不该清朝背。而且那小说题目都告诉你了,叫“姑妄言”,人家随便说说的,根本不是历史。
其实,现在很多人一看到说明朝不好,说李自成他们不好的内容,直接反应就是清朝编的明史诬陷的,其实说这话的大多没看过明史,误把小说野史内容当明史记载。诸如“朱元璋赐徐达蒸鹅害死了他”、“朱棣诛杀方孝孺十族”这种,都是出自野史,恰恰是看了正史《明史》的记载才证明了这些故事是虚假的。诚然,后朝修的前朝史,多会有所贬低,但这种基本都是评论上的,而非瞎编史实,某些戏剧化的情节不过是落魄文人博人眼球编的小说野史罢了。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明光宗朱常洛的异母弟弟,他曾经距离皇位仅一步之遥。为了最后一步,万历皇帝与群臣斗了十五年,最终低下了高贵的头颅。
这件事就是著名的“国本之争”。由于王皇后无子,按继承法规定,皇长子朱常洛应该是无可争议的接班人,可万历皇帝不喜欢朱常洛,而是偏心朱常洵。其实朱常洵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万历之所以喜欢他,纯粹因为他的生母郑贵妃,深得万历欢心。
万历皇帝曾经与郑贵妃订立盟约,要立朱常洵为太子。只可惜郑贵妃恃宠而骄,几乎把后宫得罪了个光。后宫两位最尊贵的女人,李太后和王皇后都力挺朱常洛。外朝大臣们以东林党为首,也盯着郑贵妃穷追猛打。
“国本之争”导致四位首辅下课,一百多位官员被牵连罢官。万历二十九年,心力憔悴的万历皇帝宣布投降,册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洵为福王。恐怕万历怎么也想不到,这么吉祥的一个“福”字,居然让宝贝儿子死得极其悲惨。
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郑贵妃依然不死心,又炮制了“妖书案”、“梃击案”,让国本之争再起风波。事情败露后,郑贵妃依然阻止朱常洵就藩,企图东山再起。这件事惹怒了李太后,她训斥郑贵妃:我的儿子都就藩了,你儿子比我的儿子还特殊吗?
万历四十二年,24岁的朱常洵,才被迫离京回到封地洛阳,国本之争才算画上句号。
因为国本之争,万历皇帝赌气三十年不上朝,连新入阁的内阁大臣都不知道皇帝长啥样。有父亲不顾法度的宠爱,有母亲拼命式的溺爱,朱常洵过上了埋在钱堆里的生活。万历将亿万计的奇珍异宝,大多赏赐给了他,又赐良田四万顷。
这还不算,万历又以河南土地不够丰腴为借口,从山东、湖广割地并入福王府。后来朱常洵又觉得当地主太“土气”,又伸手索要张居正被抄没的家产,以及沿江各州县的杂税、四川盐井榷茶税收。
后来他又盯上淮河地区的盐业,索取大量盐引,在河南开了若干店铺,强行用淮盐替代河东盐,做起无本万利的生意。
在万历的骄纵下,朱常洵的财富,居然远远超过皇宫。到崇祯帝末年,河南地区流民遍地,饥民相食,朱常洵“闭阁饮醇酒”,绝不伸手援救灾民。
崇祯十三年,李自成的大军出关中,锋指洛阳,农民军都知道那里有一个“大肥王”。当时正贬官在家的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求见朱常洵,劝他说:您赶紧散家财,救济灾民并招募人才和士卒,否则大难临头!
朱常洵不以为然:凭什么让我掏钱?再说了他们一群贼寇,哪能攻破固若金汤的洛阳?
第二年正月,李自成兵围洛阳,朱常洵才觉得大事不妙。他出资千金,临时拼凑了一支军队,交给参政王胤常、总兵官王绍禹,期望他们能守住洛阳。不料,几天后的一个夜晚,王绍禹反水,他与李自成勾结,开北城门引狼入室。
朱常洵得到消息,从城头用绳子垂吊出逃,跑到迎恩寺藏匿。第二天,“大肥王”就被人从寺庙中揪出来杀掉。
关于朱常洵的死,还有两种记载,一个是他的墓志铭,另一个是彭孙贻的《流寇志》。
墓志铭记载说,洛阳和福王府被攻破后: “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刚肠浩气,虽死犹生。”
意思是朱常洵与李自成大军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壮烈牺牲”,临死前还过足了嘴瘾,一副浩然正气,宁死不屈的伟丈夫形象。
而《流寇志》中的朱常洵,完全是另一个形象: “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朱常洵被捕后,完全瘫软成一团“肥猪肉”,惊恐地跪倒祈求获得一条生路。可他的这个愿望没实现,李自成说你不是“福王”吗,“福”和“禄”在一起才吉祥,牵一头“鹿”来!
李自成一声令下,把朱常洵切成碎肉,与鹿肉搅拌在一起,让众人分食,还给这道宴席起名“福禄酒”。
《明史》说朱常洵藏匿寺庙,被搜出杀害,《墓志铭》把朱常洵夸成一朵花,《流寇志》则展现了一个贪生怕死,却又死得极其悲惨的朱常洵,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的?
首先墓志铭记载最不可信,这东西跟悼词一样,除了猛劲夸大,不大可能出现对死者的批评,真实性很可疑。《明史》的描写更详实,也更“平和”,趋于中性,可信度更高。
民间传得最广的“福禄酒”说法,到底有多少可信度呢?
《流寇志》记载了从崇祯元年,到康熙二年之间,各地民间武装,对晚明和清政府的抗击事件。从书名不难看出,彭孙贻对农民军的态度是蔑视的。
从《流寇志》的内容考证来看,里面出现不少谬误之处。不过,其中绝大多数内容,历史参考价值非常大,谈迁的《国榷》和《明史》的编撰,都参考了《流寇志》。
《明史》是由清人编写,它不会袒护明朝,更不会袒护李自成。既然如此,假如有“福禄酒”事件,《明史》有什么理由不采纳呢?这个故事里,既有李自成的残忍,又有朱家子孙的贪婪懦弱,正好可以映衬清朝的“伟大”啊。
连《明史》都不采用,只能说明这件事的可信度太低。那么,彭孙贻从哪里搜集到的资料呢?还是他道听途说的结果呢?
道听途说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流寇志》是彭孙贻的个人著作,不是官修,他搜集资料的难度非常大,难免存在验证不周祥的情况。
还有一种可能性是,《流寇志》被删改了。在《流寇志》里,只说朱常洵被割了一块肉,被杀后其尸体交给福王府太监安葬,而《平寇志》则成了“烹杀”,被人喝汤吃肉啥也没剩下。《平寇志》,就是清人根据《流寇志》改编的作品。
因此,原版的《流寇志》,情节应该《明史》比较接近,没有所谓的“福禄酒”,更不存在骇人听闻的“福禄汤”。
近日有网友提问:李自成和部下在崇祯十四年(1641年)攻下洛阳后,真得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为什么有人说是清朝修订明史时故意抹黑李自成之举?
在野史的传说中,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和部下抓住后,李自成说,天下百姓吃不饱,你如此肥胖,可见吃了太多民脂民膏,“今天就把你煮了吃。”就命人把朱常洵洗剥干净,抛进锅里。
最初朱常洵拼命游动想爬出来,被士卒用刀不断敲击、殴打,最终连同鹿肉等被煮成一锅“福鹿宴”。李自成和部下争想从锅里盛出肉和汤来,大吃特吃……情节血腥,至今读来令人难以置信。那么,朱常洵果真是这么个下场?李自成和部下果真如此凶残?
1、传说和史料中是怎么说的?
《明史》列传中是这样记载的:及世子由崧缒城去,王以体肥,不能远走,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鹿宴”。
《明季北略》和记述是这样的:攻河南,有营卒勾贼,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王世子由崧裸而逃。
《明史》说“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脔”、“股”的意思是切成很多小块、小条,但是不是身体的全部?书中并没有明说。
《明季北略》则说:“汋王血,杂鹿醢尝之”。“汋”同“酌”,挹取的意思,也就是说是汲取、挹取朱常洵的血,同鹿肉拌合在一起吃。
这两处记述的大体情节相同,都提到了朱常洵是被吃了,前者说是吃的肉,后者说只是喝了血,而吃的是鹿肉。两相比较,不同之处非常明显。
2、清朝故意抹黑李自成了吗?
后人多认为清朝在故意抹黑李自成,是因为《明史》中的记述前后矛盾。在《明史》本纪中是这样记述的:
崇祯即位后朱常洵地位更尊贵。他饮酒欢宴,最喜欢美女和音乐。等到李自成兵起,河南发生蝗灾,人相食,民间认为是损耗天下之财肥了朱常洵,洛阳富裕程度堪比皇宫。来洛阳支援朱常洵的军队说,福王府钱财百万,却让我们饿着肚子去打仗送死。
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回家省亲,听到军队这样说很担心,就向朱常洵陈说利害,朱常洵不以为意。等到李自成连克永宁、宜阳后,次年的正月,王胤昌率领王绍禹、刘见义、罗泰带兵来援。朱常洵召见他们,赐宴加礼。
过了不几日,李自成大军来到,攻城。朱常洵“出千金募勇士”,这些人从城墙下攀绳而下,持矛闯入李自成大营,李自成军败退。但是半夜时,王绍禹和亲军从城上与李自成军相呼应,杀死了守城士兵,烧毁了城楼,打开北门。
朱常洵攀绳出内城,藏进迎恩寺里。第二天,李自成军得到消息赶来把他杀了。两名亲兵侍从伏尸痛哭,李自成士卒想赶走他们。侍从大喊:“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福王死了我们也不活了,请求用棺木收殓福王尸骨……
李自成的部下同意他们收尸。用一寸厚的桐棺装殓,放在破架子车上,两人在车旁自缢。王妃邹氏、世子朱由崧逃往怀庆。
3、李自成真那么凶残吗?
《明史》中前后记述完全不同,自相矛盾。而自清朝起,福王朱常洵被煮食的说法开始流传于诸多野史。那么,李自成真那么凶残吗?
来看看《明季北略》李自成对崇祯死后是处理的:在发现崇祯尸体后,经明朝遗老请求,李自成允许以皇帝之礼安葬崇祯,入棺后戴上了头冠,穿上了衮玉金靴,袍带上也有衮玉。同时,安葬现场还设立了祭坛,李自成祭拜并流下眼泪……
能如此礼葬崇祯的李自成,会煮食朱常洵吗?显然李自成和部下并没有凶残到毫无人性。再来看看,李自成是如何对待崇祯的太子朱慈烺的。
朱慈烺在北京城破后,跑去找母亲周皇后的父亲周奎,结果周奎家门紧闭,在家里装睡,朱慈烺只好跑出内城,结果被抓获。朱慈烺送到李自成面前,李自成封他为“宋王”,但被拒绝,让他下跪,出被拒绝。朱慈烺甚至说,我不会跪你个流寇的。
李自成并没有大怒,更没有杀他。只是问你爹哪里去了?你们老朱家为啥失掉了天下?朱慈烺答,先回答崇祯已死,并说亡国是用了贼臣周延儒等人。李自成笑了:“你真是个明白人。”朱慈烺问,你为何不杀我?李自成回答:“你没有罪,不会乱杀无辜。”
事实上,朱慈烺不仅没被杀,而且在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后,李自成“御驾亲征”时还带上了朱慈烺。直到清军偷袭大顺军,李自成败逃时朱慈烺仍然是安全的,至于后来的结果如何,《明史》载“不知所终”。
4、真相到底是什么?
民间野史愿意相信朱常洵是被煮食的,缘自一种道听途说的故事感,只有这样的情节才能在正史之外更有流传性。而真正导致这种说法的,还是《明史》中“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的记述,虽然记述不详,甚至故意不明说,这就给野史们留下无限想象空间。
《明史》中称,李自成的颧骨突出,眼窝深凹,眼睛像鹰,鼻子如蝎,声音如豺。性情非常残忍,每天以杀人、断足、剖心为乐。同时又说,李自成不好酒色,吃的是粗米,与部下同甘共苦。罗汝才有妻妾数十人,帐下还有数队女乐,出钱出物供养她们,李自成为此常耻笑他。
这样的记述,也为煮食朱常洵埋上了伏笔,似乎是顺理成章的结果。但是,成王败寇一直是千年来的铁律,作为灭掉明朝的李自成最终归于失败。而自诩为承袭明朝正统清朝,如果不把李自成记载的凶残些,如何能坐稳江山并且显示自己的正统呢?
因此,最大的可能就是,清朝在修订《明史》史根据民间野史的说法,故意语焉不详,留下想象的空间,从而导致朱常洵被煮食的说法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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