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者:仁爱钢笔岳阳日期:6天前

肯定有权撒!

回答者:说天评地盐城哥日期:2018年07月13日·优质生活领域创作者

必须公开收支明细,这是物业法和各地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义务。

1.不管是物业收费还是开支,都应该每个季度在小区进行公示。包括收取的物业费,物业公司的开销等。但是,不管如何,物业公司该自己拿走的利润不受公示的影响。

2.对于小区公共区域的收支,应该明确公开。应该让业主知道哪些公共资源被利用,并给小区带来了收益,以及这些收益的使用途径。当然,这些费用只是物业公司代收取,物业公司只可以获得一定的成本费用。

3.物业费的收支公开,对于业主也是一种约束。可以通过公示,明确看到缴费和未缴费情况。以及物业费的收取是否有猫腻。从而更公平的督促物业收费情况。

4.物业公司的公开透明,也从另一个角度展现物业公司的满意程度。收费率基本决定满意度。这也从某些方面督促物业公司需要更好的服务。

其实,如果物业公司真的做的坦荡荡,没有必要遮遮掩掩的。每一分该拿的拿走,该留的留下。做好自己的事,自然会得到业主的拥护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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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hongheibai日期:2018年07月13日

一网友说的好:

物业公司就是社会上的毒瘤。你穷其一生买房,不料这个蛀虫让你痛苦一生。自己花巨资买房刚想过上幸福生活,结果却遇上了一个你回家路上的劫匪。你每个月都给他钱让他舒服到后来你才发现自己不是业主他是上帝。你对上帝物业毕恭毕敬他稍有不爽你就该鼻青脸肿。这寄生虫早该灭绝了,安保卫生工作由街道社区统一管理。一可以减少社会矛盾,二可以减少居民生活负担。

说的太对了,说出了我们业主的心声,我们受物业的气、罪十几年了,物业不请自来想着办法收钱,那还给你公示,即使表面公示了有什么用,明细看不到,而且敢怒不敢言,极其不和谐!建议坚决撤销物业行业,现在基本上每个小区都有一个社区,社区不是盈利机构,服务于基层,包户干部对每家每户都很了解,支持由业委会或社区管理,我们缴纳保洁保安垃圾费!还业主一个真正的安居乐业!

回答者:社会共同体日期:2018年07月13日

谢谢悟空的邀请!

无论是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公司每半年或到年底公布一次年度收支情况是很有必要的。虽然业主们没有查物业公司账的权利,但对于小区的一切,业主们是有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的。

在盈利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明细收支账是不会对业主们公开的,因为物业公司是个独立经营的企业,而作为企业是要盈利的,除非物业公司出现了亏损,才会主动对业主们公开明细账,而物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肯公开明细账,目的就是为了想提物业费,而实现扭转亏损的局面。

业主个人和业委会都是无权直接去查物业公司明细账的,因为业委会没有执法权,也不是专业的财务人员。

但业委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在小区的显眼位置处公布年度的收支账面,若物业公司的账目糊涂不清,且涉嫌乱收费行为,业主及业委均可向物价局等相关部门投诉外,必要时业委会还可以聘请相关专业合法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核查物业公司的明细账。


物业公司的收支情况及运营成本只有公开透明,在阳光下收费,才让业主们放心交费,减少业主们的质疑。也能减少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特别是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

而对于小区的公共收益,如小区的公共停车收费,电梯广告费等费用,有业委会的小区则由业委会公布账,因为物业公司要把这些公共收益移交给业委会财务的。当然要除开些给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


若没业委会的小区,基本上小区这些公益收入都是物业公司直接拿走的,不仅没有业主们的份,物业公司连这些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都不会对业主们公开的。而更多业主对小区的这些公共收益根本不知是怎么的一回事呢?即使有个别业主明白到这些,往往以业主个人的力量是无济于事的。

所以,小区业主若想有话事权,想物业公司的收支情况更加公开透明,想物业公司受监督,还是很有必要成立肯为业主们说话的小区业委会才行。

回答者:韦小龙女日期:2018年07月13日

谢谢悟空邀请!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具体有几种情况。

1.公共收益,物业对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等等,业主有知情权,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完整的公布。

业主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要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因为这些部位的物权属于全体业主,业主有权了解、审查。

物业公司公布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则是常规做法。

2.一般来说单个业主无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只有业委会可以聘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就算有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每个人都想去查,那物业公司根本就没有办法正常运行。

3.很多纠纷源于此。但还是最好成立业委会,才能真正做好监督权。公示、审查、监督执行,方可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