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对于2023年领结婚证新规定有哪些和2023年婚姻最新政策,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3年领结婚证新规定有哪些和2023年婚姻最新政策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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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领结婚证新规定有哪些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2、结婚年龄为男已满二十二周岁,女已满二十周岁;3、男女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一、领结婚证新规定有哪些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
2、结婚年龄为男已满二十二周岁,女已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4、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结婚的禁止条件: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三、结婚登记提交的资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证的问题的,有关的当事人要咨询相关的部门从而更好的额解决,所以自己要有一定的准备,但是法律的规定,需要当事人去适应,因为,规定的修改,肯定是社会实际的反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旦自己不能遵循,就会失去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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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婚姻最新政策

2023年婚姻最新政策
2023年婚姻最新政策
2023年婚姻最新政策如下:
一、彩礼整治
2023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第三十条规定,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对于高价彩礼整治,我国最新政策如下:
1、治理目标
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
2、治理重点
高价彩礼治理重点是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
3、治理措施
2022年9月底前,以县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摸排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的实际情况,剖析成因,明确治理的问题和重点乡(镇)、村,2022年10月底前,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提出切合实际、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建立专项治理推进机制。
二、民法典针对婚姻关系新增的规定
1、夫妻双方增加30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等待30日。如果在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拟定离婚协议书时,离婚协议中要写清楚夫妻双方债务如何处理事项;
3、增加了一些离婚的法定条件;增加了明确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点。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对撤销受胁迫婚姻的起算点进行了修改,受胁迫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间起算点把“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修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5、删除重病禁止结婚条款,改为隐瞒重病的可撤销。删除“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条款,修改为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前需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6、新增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条款
7、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8、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条款,更有可操作性
将“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增强了可操作性。
9、将法定共同财产制,也纳入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
删除“婚内财产分别所有制”的前提条件,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也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加强了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
10、离婚损害赔偿条款
新增“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兜底性规定新增“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兜底性规定,将裁量权交给个案认定,以往得不到赔偿的“出轨、、与他人非婚生子”等过错,有望得到认定。
11、新增婚内财产分割条款分割共同财产,可以不离婚,满足特定情况即可。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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