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据香港星岛网等港媒30日报道,“反中乱港”分子周庭弃保潜逃,未按指定时间回港报道,违反保释条件。29日上午,香港警方国安处采取行动到其住所作调查,并将其父母带回大埔警署协查。港媒称,相信警方会把周庭列入通缉名单,周庭保释时缴纳的现金及人事担保共20万港元也将会被充公。

报道提到,周庭早前获准保释,其母亲是担保人。据港媒介绍,除了须缴付保证金,担保人还有提醒被捕人士准时报到的法律责任。若被捕人没有按时报到,担保人的保证金或被法庭充公。一般情况下,担保人不会有其他刑事责任,除非有证据显示担保人协助被捕人士弃保潜逃。

香港警方对此回应表示,严厉谴责畏罪潜逃的羞耻行为,定必全力依法追捕,并强调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潜逃离港便可以逃避刑责,逃犯除非自首,否则会被终身追捕。

反中乱港分子周庭弃保潜逃,港警邀周庭父母协助调查

29日中午,周庭父母离开警署 图自香港星岛网

据港媒早前报道,现年27岁的周庭是乱港组织“学民思潮”前发言人、“香港众志”创党成员兼前常委、前副秘书长。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于2020年8月10日被警方拘捕后,获准以2万港元现金及18万港元人事担保保释,期间须交出旅游证件。

周庭及后向警方透露希望能到加拿大多伦多升学,并提供文件证明自己已被当地学校取录,因此警方国安处于今年9月向其发回旅游证件及延长保释至12月28日,但其须遵守12月底返港报到的条件。

反中乱港分子周庭弃保潜逃,港警邀周庭父母协助调查

12月3日晚,周庭在社交平台上高调宣称决定弃保,永久离港, 变相宣布弃保潜逃。根据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旦罪成,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5日表示,警方本意希望宽大处理,但可惜周庭再一次出卖诚信,并企图用其他原因去开脱,为自己制造“光环”,他对这一行为予以谴责,“另外,她的行为可能影响一些真心悔改、希望重新做人的(被捕人士),所以我对她的行为再次予以谴责。”

同日,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周庭涉嫌与外部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他强调,除非周庭自首,否则香港警方将全力追捕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她将被终身追捕。李家超再次强调,基本法第23条将在明年完成本地立法。

28日,周庭未按警方指明的时间到警署报到,违反保释条件。香港警方强调危害国家安全是极度严重的罪行,警方会追究到底,将全力依法追捕。

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后,包括“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港独”组织“学生动源”核心成员刘康等均潜逃海外。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2020年以“公务外访”为由前往丹麦宣布“流亡”,在英国遇冷后又逃往澳大利亚。

今年7月,香港警务处国安处宣布悬赏缉拿8名窜逃海外的反中乱港分子,每人悬赏100万港元,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凤仪、郭荣铿、许智峰、蒙兆达、刘祖迪和罗冠聪。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当时称,香港国安法实施至今,共拘捕260人,其中161人及5间公司已被检控,79人被定罪或等候判刑。

香港《巴士的报》创办人发评论表示,特区政府对周庭的处理,只能用“仁至义尽”4个字去形容。“不过,周庭事件的结局,成了一个最佳的反面教材。”

评论指出,周庭弃保潜逃将变成一个“累街坊”的行为,“很多人仍在等候审讯,经此一役,相信无论是政府或法庭,都会引以为戒,对疑犯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些人想获得保释或得到其他宽松安排,就变得难上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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