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们,很多人可能对蛋糕店被砸案嫌犯落网_蛋糕店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蛋糕店被砸案嫌犯落网_蛋糕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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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蛋糕店事件嫌疑人落网,如果属实,会面临哪些处罚?

相信这个事不用介绍,大家都知道了,这次实名举报,应该也是无奈之举,要不是因为唐山 事件,这位老板应该不会发声举报,出此下策完全是被逼的,这次终于找到机会了。

而唐山警方处理也非常及时,并且发了通报:本案的主要嫌疑人史某及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视频中的蛋糕店店主姓孟,他提到,长期受史某等人的威胁恐吓,而且对方还安排社会闲散人员到打砸了他的店铺。从2021年7月就开始了,史某等人多次前往其蛋糕店敲诈勒索。有一点非常让人愤怒,对方竟当着警察的面威胁他,说不会遵从法律,有自己办事的方法,哪怕坐牢也无所谓。

店主孟先生还说,史某女同学王某某捏造债务 ,把自己变成了债主,然后委托史某对他进行催债,完全是敲诈的行为。

而且网上的监控视频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某天深夜,一男子穿着帽衫、戴口罩进入店内。手中带着疑似锤子的物品打砸店铺,柜台玻璃基本全部被砸坏。店内打的不满意,还到店外砸。

法律需要的是证据,这点想必大家都知道,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而店主的举报视频中有理有据。还有电话录音和打砸店铺的视频。如果内容属实,罪犯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损坏财产罪。

首先是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看到没,这和店主的举报完全吻合。

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敲诈勒索罪,根据相关解释,价值2000元就可以构成刑事案件,就是大家说的犯罪。这起事件很明显,店主被敲诈勒索的钱财肯定超过了2000元。

其次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此刑罚的量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需要立案追诉。从网上流传的打杂视频和店主口述结合来看,其财物损失很大程度上超过了5000元。

当然了,具体什么情况,现在还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如果确实属实,肯定要进行立案侦查。而最终会面临什么处罚,还是看侦查结果和 判决。

其实对于任何事件,大家都需要保持头脑清醒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发言一定要保持理性,这才是网络时代的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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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蛋糕店被打砸,两名主要嫌疑人落网,他们当初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作案动机是为了谋取财物。

蛋糕店的主要嫌疑犯在犯案前,恶意杜撰了一笔债务给店主,并将自己摆在了债主身份上,委托另一人与自己一起向店主敲诈勒索,再次期间,两人多次进入店铺打砸闹事,甚至有一次还到店主家长,将其家人吓得不清,可尽管对方性质如此猖狂恶劣,店主在报案后依然没有得到满意答复,该上门还是上门,该闹还是闹,让店主无法忍受他们的骚扰。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需要注意一点,在孟先生口中主要嫌疑犯之一的史某,曾经三次入狱,最近一次是在2021年5月左右刑满释放,可这样的人,回到社会后,依旧张狂跋扈,甚至当着警察的面,张口就来威胁他们犹如儿戏一般,让人不由毛孔悚然,对付这样藐视法律之人,为什么警方没有在现场就将其逮捕,为什么还能放任这个人继续在蛋糕店内行凶,难道在警察面前口出秽语无需承担责任,必须要有人命伤亡才能立案,对此笔者表示非常不解。

虽然现在嫌疑犯已经被逮捕,案件也在调查,可为什么这样一个性质非常明确,很好定性的案件,要逼得人家店主拿着身份证,站到媒体面前,才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到底是什么原因直接报警比不上网络举报,这一点我想值得所有人深思,也希望同类的事情能够越来越少,直到消失不见,希望法律能够真正做到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相信这些在 案后,一个个如雨后春笋冒出来的举报者,内心依旧有信仰,仍然相信邪不胜正,或许乌云会遮住阳光,可终有一天会扒开云雾见月明,这就是他们再一次站出来为自己发声的原因,这时他们内心的暴力 分子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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