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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打篮球砍手事件的结局是怎么样的

长春打篮球砍手事件的结局:长春18岁的高三学生吴天昊在篮球场打球时,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家长带17人持刀猛砍吴天昊,吴天昊双手被砍伤后被送往医院,后发内脏出血,内脏衰竭,于10月9日上午不治身亡。参与砍人这场事件的人依法判处死刑。

事件经过

2011年10月8日,被害人吴天昊在长春市东岭南街百屹篮球馆内打球时,与郝志鹏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在撕扯过程中,郝志鹏的眼角受伤。随后,郝志鹏的父母纠集17人冲进球场,将吴天昊左右手臂割伤。

9日上午10点,被害人吴天昊因失血过多,在医院不治身亡。之后吴天昊和郝志鹏各自的校友、同学不断在人人网、“郝志鹏吧”和“吴天昊吧”上发表回忆性文章,透露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引发网友热议。

处理过程

长春市公安机关随即成立专案组,抽调警力200多人,分成五个专案组,分线开展抓捕。对犯罪嫌疑人“醒煤”设备个体经营者郝升山、杜夏娟及其儿子郝志鹏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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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砍手门事件最后怎么判的?

长春市中级人民一审宣判,吴天昊案判决:

郝升山、林忠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守佳无期徒刑、刘春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和举14年;杜夏鹃11年;张纯洁10年;仁术程8年;申立仁5年;陈永哲5年;彭立刚5年;张也3年6个月;赵逊3年6个月;李慎龙3年。中学生郝志鹏判了5年(郝志鹏的父亲死刑,母亲11年)。

扩展资料:

事件始末

2011年10月8日14时许,吉林省实验中学高三学生吴天昊与几名同学相约来到长春市百屹会馆的篮球场内,吴天昊打算报考篮球专业,他想抓紧时间练球。约一小时后,另外几个年龄相仿的学生也来到篮球场,加入了比赛。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谁都没有想到。

据吴天昊的初中同学小邓介绍,在打球过程中,他和对方一男生发生了身体碰撞。当时小邓被撞了一下,但身体没有大碍,双方继续比赛。没过多久,小邓在一次上篮时,再次与对方发生碰撞。接着双方就厮打在一起。

两伙人的争执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很快就被围观的人劝开。后来对方那伙人中的一名男生就拿出包里的手机,给他的父母打电话。

“看到几十人手里都拿着刀,从面包车里下来冲了过来,我被吓坏了,站在那不敢动。那些人也就打了一分钟左右,然后就走了。他们经过我身旁时,我听到有人说‘快走,手被砍掉了’。”小王说,当时他去楼上取东西,行凶的人才没有注意到他,让他躲过了一劫。

19时许,吴天昊被送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进行抢救。

吴天昊的家人接到电话后,急忙赶往医院。据吴天昊的二姐吴缺回忆说,弟弟被送到医院后很快就陷入昏迷。虽然当晚就进行了抢救,但是直到次日凌晨,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9日4时许,吴天昊突然清醒过来,对他的大姐吴桐说了几句话,接着再次陷入昏迷。

吴缺说,9日6时许,弟弟的手被接好,但是半小时后突然呼吸困难。8时许,18岁的吴天昊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但是父亲还没有看到弟弟最后一面,家属决定坚持对他进行人工呼吸。直到10时,吴天昊的父亲吴晓波赶到抢救室时,家属才不得不接受吴天昊死亡的事实。

2011年10月10日15时许,记者从死者家属处得知,郝志鹏的母亲杜夏娟于8日晚被派出所带走进行调查,郝志鹏与父亲郝升山(音)于9日晚向投案自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长春砍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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