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星岛网报道,美参议员威尔逊搭乘班机从旧金山飞抵香港后,在接受海关行李检查时,被发现无牌持有一支左轮手枪。这名美议员当场被控“无牌管有枪械罪”,入境香港时直接在机场被捕。两天后,该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审,法官决定把案件押后一周再审,另外,在当天的庭审中,被告人威尔逊还是获准以2万港元保释候审,但期间需要交出旅游证件,并且不得离开香港。
此案件由于当事人身份特殊,引发了外界的广泛关注。据了解,这名63岁的美籍男子威尔逊是共和党党员,2020年成功当选华盛顿州参议员,在港被捕时,他还在任期内。美国会议员在中国境内,因非法持枪被捕,按理来说整个案件清晰明了,审判过程并不复杂,但法官选择将庭审时间延后,从侧面也反映出此案件不简单。
尽管被捕人员身居高位,但中国法律不可亵渎,香港资深律师指出,外国驻港领事在执行代表国家处理事务的职务时,享有外交豁免权,即使是在港犯刑事案件,也可免刑事诉讼。专家强调,该项权利不包括其领事职权范围外的行为,况且威尔逊并非代表国家,其携带枪支的行为也不属于国家行为,并不会享有外交豁免权。有关专家的解释,是提醒别有用心的人,妄想利用美国公职人员的身份,来逃脱法律的制裁,威尔逊可享受的外交豁免在这里就是无效的。
在理清这些法律框范围后,威尔逊必须面对现实。根据香港法律规定,除非持有枪械或弹药牌照或经营人牌照,否则任何人不得管有枪械和弹药。如果犯无牌管有枪械罪,经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判处14年监禁和10万港元的罚款。如果威尔逊罪名成立,可能将面临最高14年的监禁的顶格刑罚。
针对该案件香港方面非常重视,但威尔逊不以为然,并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据港媒报道显示,按照威尔逊的说法,香港是他与妻子东南亚旅行的第一站,手枪是无意间被放在公事包内,在美国机场过安检时,工作人员也并没有注意到。威尔逊还说,没上膛的手枪是在飞行途中自己发现的,飞机降落后,会立即去找海关官员报备。另外,威尔逊还辩称,尽管他的枪支没有在香港注册,但在美国已经走了相关注册流程,并且他还认为自己有“隐藏持枪许可证”(以观察者不宜察觉的方式隐藏武器)。前面的辩词,威尔逊姿态还算有所放低,但后面声称持枪合法的嚣张言论,已经没有任何道理可言。威尔逊办公室也对此事保持轻松的态度,在声明中表示,这是无心之失,预计情况很快就能获得解决。
实际上,这些托词只能反映出美国政客的傲慢无礼,以及对中国法律权威的轻视。要知道,威尔逊是美国参议院议员,参议院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国持枪合法,而中国法律严格管制枪支,与许多西方国家本就不同,在这一点上,威尔逊如果有基本的职业素养,理应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威尔逊在庭审期间的辩词也是漏洞百出,他以“无心之失”掩盖携带枪支的罪行,其实仔细想想,以枪支的大小,就算无意间放在公务包内,也很容易被察觉。他自己和美国机场安检都未发现,显然不符合常理。
威尔逊再度庭审是在10月30日,届时香港方面必会秉公执法,他的审判结果也将很快会公之于众。该事件也在提醒美国官员,需要提高对中国的客观了解,促进两国立法机构的对话交流,为中美关系发展注入积极因素,而不是陷入傲慢与偏见思维怪圈,做出匪夷所思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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