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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为何被抓

广为流传的一种说法是,刘汉于上世纪80年代初在四川广汉以建材和成品油贸易起家,后经绿豆、钢材等地下期货的炒买炒卖,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1997年3月,他创建了汉龙集团;2002年12月,又收购了金路集团;2001年12月,宏达股份完成IPO(首次公开募股),刘汉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刘汉真正被国人熟知,源于汉龙集团捐资修建的一间名叫“刘汉希望小学”的学校。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中,该学校屹立不倒,被誉为“史上最牛希望小学”。
但2013年的刘汉,没能“屹立不倒”。据新华社报道,刘汉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据《刑法》第310条,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从量刑上看,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罪则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也就是说,一旦事实确凿,最终也认定了窝藏罪和包庇罪,刘汉短期内完全获得自由的可能性较低。”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吴俊锋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另外,从具体的量刑看,还要看刘汉所包庇对象的涉嫌犯罪的行为到底有多严重,且有没有形成共同犯罪等。”
据新华社报道,2009年1月10日下午,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一露天茶铺发生一起持枪案,致3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新华社称,“经警方调查,死者陈富伟2008年7月出狱后网罗无业人员,在广汉从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2008年10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陈富伟因与犯罪嫌疑人刘维(曾用名‘刘勇’,43岁,四川广)互有积怨,多次在各个场合扬言要对刘实施报复。”
“2008年9月,刘维在听说陈富伟要对其实施报复后,遂授意‘除掉’陈富伟。”新华社介绍,“2009年1月10日中午,袁某、张某等人根据‘线索’,找到陈富伟等人并将其枪杀。”
这起案件中,官方称,刘汉就是刘维(刘勇)的兄弟。“从刘勇的涉案细节看,一旦证据确凿,这已是涉及人命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吴俊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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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豪刘汉为何被抓?

2014年2月20日,四川最大民营企业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等36人涉嫌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等案件被提起公诉。

刘汉今年48岁,至少有400个亿的资产,是四川有名的富豪。2001年的时候,他攀上了一个贵人,这个贵人叫周滨。

1994年到1997年,刘汉在期货市场上炒作大豆、钢材,成了亿万富翁。在此期间,刘汉与大连的老板袁宝璟结下了冤仇。

袁宝璟是个商业奇才,个人资产上千亿,曾经被称为“北京的李嘉诚”。1996年底,袁宝璟在四川广汉炒期货,将酿酒用的高粱炒到了2000元/吨,刘汉是四川人,当时在海南做生意,规模很大。有四川商人向刘汉求助,希望刘汉回四川炒期货,把高粱的价格降下来。于是刘汉带了大量资本回到四川,他刚开仓做这笔生意,交易所的一个副总就带着袁宝璟公司的老总来找他。这位老总说,高粱的行情是袁宝璟公司做起来的,希望刘汉帮他们一起炒。他承诺给刘汉5万手单子,5000万元现金。刘汉说,“现货1300,你们做到1900,必输无疑”,全国的粮食部门都向四川发高粱,想少赔钱只有赶紧平仓走人。几天后,刘汉介入交易,只做了几个单子,高粱价格大跌。袁宝璟公司不得不平仓走人。刘汉在此项交易中获利2000万元,袁宝璟则损失了9000万元。

损失了9000万元,袁宝璟并不是很在意,因为当时他的身家已经有几十亿,但袁宝璟的几个下属不服气,其中一个下属叫汪兴,原来是辽阳市刑警队队长,后来下海跟了袁宝璟。他说:“损失这么大,怎么能咽这口气?要教训教训刘汉,揍他一顿。”袁宝璟答应了,说出口气可以,但要小心。

1997年,汪兴花了16万元雇了两个杀手,来到成都,等刘汉从酒店出来,刚刚上车的时候,向刘汉开了两枪,但都没有打中。刘汉这人也不简单,很快就知道了杀手是袁宝璟派来的。

事后,汪兴没有得到袁宝璟的重用,始终处于边缘状态。汪兴觉得受到了冷落,就离开了袁宝璟,想自己创业。袁宝璟给了汪兴100万元,很快就被汪兴赔光了,他又向袁宝璟要钱。几次三番下来,两人终于翻脸,因为袁宝璟不肯再付钱,汪兴威胁说:“你必须给钱,不然的话,我就把你雇佣我的事举报给公安。”袁宝璟的哥哥袁宝琦、堂弟袁宝森得知后,要“办”了汪兴。2003年10月,汪兴被袁宝森用双筒猎枪打死。

据说袁宝琦要杀汪兴的时候,袁宝璟并不知情,而是在香港,当袁宝琦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的时候,他说“行了,你注意点”。袁氏兄弟被抓后,在判决时,以袁宝璟曾经说过“行了,你注意点”这句话为由,认定其有买凶的意图。2006年袁宝璟被判处死刑,同时被判处死刑的,还有袁宝琦、袁宝森,这三个人被立即执行死刑,另一个堂弟袁宝福被判死缓。

按理说,买凶,的还是一个敲诈勒索的家伙,怎么会把兄弟三人都处死呢?即便是偿命,杀一人,有一个被处死也就可以抵命了,为什么要把袁宝璟兄弟灭门?再者,袁宝璟买凶的证据并不确凿,仅仅凭借一句“行了,你注意点”,就认定袁宝璟是主谋,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此外,袁宝璟还曾经委托妻子卓玛捐出了自己持有的一家印尼石油公司40%的股份,总价值约500个亿,希望减刑,但捐献了这么多财产,都没有起到丝毫作用。为什么呢?因为刘汉。刘汉与周滨交往密切,而周滨的父亲当时是的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所以刘汉才有这么大的能量,可以公权私用,官报私仇。

现在刘汉也被抓了,一共抓了36个,在公开的资料上,这个团伙至少已经背了9条人命,重伤过15人。

江湖上有句话,叫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说明什么?只要你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留下了后遗症,那么你总有一天要偿还,要为此付出代价。

汪兴拍马屁,想给出气,动了杀心(这种人是很要命的。当的一定要小心这种人,如果手下有这种人,很可能会出大事,给你带来祸患),结果不成,自己被灭口;袁宝璟本人立身不定,汪兴想杀刘汉不是他本意,汪兴也不是他本意,都是身边人作恶,但是如果他信念坚定,不为下属的意志所左右的话,他也不会被判处死刑;刘汉自恃有靠山,能量大,黑白两道通吃,在底下能草菅人命,在上边能官报私仇,最终也没有好下场。

老子讲“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什么概念?天网是宽阔广大的,看起来很稀疏,但天网是不会漏放一个坏人的。这听起来有点矛盾,其实并不矛盾,因为有个时间问题,你作恶了,如果作恶小,天网不会惩罚你,你有改过的机会,但如果你继续作恶,恶行越来越多,越来越大,那么总有一天会“恶有恶报”。这类似于佛家所说的因果:作恶的,一定会受到惩处,修好行善的,也肯定会有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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