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从1961年“导弹危机”后美国和古巴断绝外交关系,美方就对这个在家门口的“邻居”进行持续半个多世纪的打压。后续这种制裁逐渐发展为对古巴实施经济、金融封锁和贸易禁运,美方强制要求其他国家不得和古巴进行贸易。到1996时克林顿政府通过“赫尔姆斯-伯顿法”,规定对所有同古巴发生经济贸易往来的外国公司实施严厉制裁,一直持续至今。美方的行为也遭到多个国家的反对,对一个主权国家进行如此严酷的“惩戒”是前所未有的。
11月2日,第78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敦促美国终止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这次190个联合国会员国参加了投票,最终187个会员国对决议草案投了赞成票,而美国和以色列投了反对票,乌克兰弃权。文件明确要求“已制定并仍在实施不公平法案和措施的国家采取必要步骤,尽早将其撤销或废止”,即要求美国必须解除对古巴的一切不公平措施。
随后中国也就该问题进行表态,中方表示,美国封锁60多年累计对古巴造成近1600亿美元损失,国际社会不能对此视而不见,应予同声谴责。 美国对古巴等国持续施加的单边强制措施必须立即终止。汪文斌称,自1992年起,联合国大会连续31次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终止“美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决议,代表了国际社会的正义呼声和强烈愿望。
消息提到,美国在封锁古巴问题上基本已经接近“四面楚歌”,不管是他们的盟友还是非盟友国家都支持解除制裁,不过执行起来仍然非常困难。在冷战结束前美国主要靠“暴力封锁”的方式,采取武力威慑和政治干预来恐吓其他国家,现在则用制裁取代。但无论是哪种手段,在当下美国霸权还未消逝的时候都还“有用”,参加国际贸易的公司大多数不甘于直接得罪美国并触发他们的制裁条款,从而绕开对古巴的贸易。所以除非美方自己主动解除封锁,联合国决议对他们的压力有限。
值得一提的还有,按照《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一个国家无权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进行所谓的“国际封锁”,但美国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提及“国际规则”,在这些问题上从来不强调遵守国际法。政治问题学者认为,只有所有国家联合起来针对这种制裁展开“实际意义上的反抗”,才有可能打破美方无理制裁的现状,但很多西方国家不愿意如此做。所以表面上不支持美国的封锁政策,实际上又和美国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国家,才是最大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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