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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与“社会”的相同和差别在那?
社会是什么?江湖是什么?马克思言社会是以生产劳动为基础,按照各种关系结合在一起的人们的总体,我认为江湖是以更多占有为目标,遵循弱肉强食法则互动群体的各种利益之乘除!既然社会的基础是生产劳动,所以除先天或后天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外百分之百的人都在从事劳动,只不过是分为脑力、体力和脑体结合罢了,在劳动中人们形成亲情、爱情、友情等各种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基石元素是人们在生产中相互包容、理解、同情及与之相对立的方面。虽然江湖占有也有脑力和体力及脑体结合的分工,但因为目标是更多占有(既纵使现在拥有是最多的,也要更多的拥有,占有的对象或名或利),在不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前提下,也只能通过掠夺占有来实现,所以人们之间关系的基石元素无外乎三种,既爱、恨、又爱又恨,得之则爱,不得则恨,得之不多则又爱又恨。
某种意义上说,不论是通过社会的生产劳动还是江湖的占有,其最终目的是要得到,只不过前者方法复杂要一个迂回过程,而后者手段直接所要明确。由是江湖中的一些现象,在社会看来显得不合时宜,甚至是不可思议。
在江湖,可以身披麻袋头顶锅盖,那是一种再普通不过的时尚,而在社会,那却是一种无聊至极的另类!
江湖,芒鞋竹杖,一簑烟雨,高山绝壁,瀚海巨浪,任意而行;江湖,侠义在心,一剑护身,锄奸惩恶,救死扶伤,率性而为;江湖,众人称颂,可轻笑而过;江湖,飞短流长,也无所畏惧。
社会,西装革履,衣饰得体,登堂入室,宾朋谈笑,结交大众;社会,公理既定,众人皆从,宏扬正义,警戒顽劣,法治自断;社会,万口词烁,必融铁化金;社会,千夫所指,必暗流涌动。由是,芒鞋竹杖者丐,锄奸惩恶者法!
江湖有派斗,社会有党争!派以武功自成一家者开创,党由思想类同者聚成!派各项工作的出发点为不断壮大自己,在江湖中声势日显,最好是一统江湖;党谋化发展宗旨是加强自己的影响,吸纳更多的人民,取得政权。但派谋私利,党为公权。有时候江湖的派会混入社会的党,而社会的党也会沦为江湖的派。
江湖崇尚武斗,社会讲究法治!在江湖,武功高者,可以越货,奸淫虏掠,肆意而为,总之遇不到高人惩处,可以逍遥于江河湖海!在社会,纵飞檐走壁,百步穿杨,只要作恶被法治察觉,也难逃公权力围剿,最终引颈受刑。
江湖血雨腥风才有味道!社会长治久安才奔头!
人可以没有江湖,但人绝离不开社会!
江湖崇尚个人,社会期待大众!江湖人士,诸如东邪西毒等,尽管性格怪戾,动辄杀伐,但能独树一帜,仍可以横行江湖,自在逍遥,无所忌惮,凌驾于众侠之上!社会枭雄,譬如夏桀商纣,纵然坐拥雄兵,喜好残暴,难免强弩之末,再不能禁锢天下,荼毒生灵,要风得风,最终为大众所弃!
在江湖的人,一定在社会,在社会的人,未必在江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人在社会个人自由!
千夫所指的淫贼田伯光,有哪些性格的闪光点?
田伯光是个非常好的坏人。
田伯光:金庸小说《笑傲江湖》的人物。原采花大盗,号“万里独行”,被逼当和尚,号“不可不戒”。江湖号“万里独行”,轻功卓越、刀法出众,好色成性,被武林中人称为「采花大盗」。武功能与余沧海互角。本来好色成性,有次,田伯光欲轻薄仪琳,因令狐冲所救而失败。因令狐冲捉弄,田伯光成为仪琳,田伯光不承认。不戒和尚胁迫田伯光去请令狐冲见仪琳,找到令狐冲后,因令狐冲得到“独孤九剑”,剑术大增,田伯光无法战胜令狐冲,亦无法令其见仪琳。经过这些事,田伯光与令狐冲的友谊逐渐越来越好。
令狐当恒山派掌门,令狐冲被背后讥笑,欲迫田伯光加入恒山派,怕田伯光调戏尼姑,迫其当和尚,法号不可不戒,再加入恒山派。田伯光最后成为。掌门提到田伯光:太师父有道理。他说:“你这人好色,入恒山派,师伯师叔都是美貌,大大不妥。须斩草除根,为上策。
田伯光是邪派人物,称采花大盗,与令狐冲斗。武功胜过令狐冲,比之过甚,识得令狐冲是英雄,颇有相惜之意,竖子可教也。田伯光掠了仪琳姑娘,是采花大盗,不但没采了,反让令狐冲认仪琳为师父,后认仪琳其父为太师父,再后做了和尚。就是田伯光的痴情。
田伯光痴情,痴得自己不知道。为第一痴男子。田伯光为什么没采仪琳?表面看来,田伯光没有侵犯仪琳,令狐冲从中作梗,未能成事。仔细去看,却发现只是表面,内在有原因。”
田伯光是非常好的坏人,或者说是改过自新、坏变成好的人。田伯光是的采花贼,看遍全书,未见其做过采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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