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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武昌火车站到湖北国土资源怎么走?!

公交线路:74路 → 343路,全程约5.3公里

1、从武昌火车站步行约260米,到达中山路武昌火车站

2、乘坐74路,经过4站, 到达友谊大道沙湖站(也可乘坐777路)

3、乘坐343路,经过4站, 到达公正路余家湖村站(也可乘坐566路、802路)

4、步行约110米,到达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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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蔡甸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1]第02号
2011-01-05

蔡甸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1]第02号
蔡甸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22日发布[2010]第30号《征收土地公告》,决定征收蔡甸区蔡甸街同心、蔡甸、新庙、汉乐村;奓山街联谊村集体土地2.1234公顷(31.85亩),以实测面积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 11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 46号文)和《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149号令)的有关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该建设用地项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为一类和二类。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分别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
二、据测算,该建设用地项目土地补偿费为59.0201万元、安置补助费为32.835万元。
三、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5]11号文)的规定根据实际调查结果据实补偿。
四、该建设用地项目需安置的农业人口,其安置方式以货币安置为主,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发展二、三产业安置和统筹安排,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区分不同的年龄段纳入社会保障。
五、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 所有,安置补助费与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具体发放到被征地农民。
六、房屋 采取统一还建安置方式,由蔡甸街办事处拟订 方案后公示并负责组织实施,且将该建设用地项目的《房屋 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上报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七、上述征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以上安置补偿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日内,向蔡甸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
八、本公告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由蔡甸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蔡甸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位于蔡甸区蔡甸街蔡甸大道971号,联系电话:027-69813310。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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