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活在一个四五线之间的小城市,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自己听到的还是朋友说到的,很少有对物业满意的,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物业这个行业没有真正的行业规则和行业标杆,而且没有规范的监管体系,无论物业和业主之间发生什么矛盾,都是民事问题,甚至有些还上升不到民事问题,这就造成了没有合适的部门能去裁决或者是解决问题。举个例子来讲,有的业主没有公德,乱认垃圾,明明有垃圾桶,他偏偏要仍在外边,角落里。物业清扫人员认为这是业主的问题,没有公德乱扔垃圾,自己也不能天天去角落里打扫,业主就认为物业不尽责,打扫卫生不彻底,造成环境脏乱差。双方就有了矛盾,双方都感到委屈。物业管理难就难在只能用道德去约束,业主难就难在只能用物业费去约束。实在不行就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殊不知这个物业解决不了的问题,下一个物业也不见得就能解决,有的时候甚至出现旧问题没解决又来新问题,也不能一直换物业。我认为解决业主跟物业的问题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物业一定要有服务意识,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切不可认为自己是管理人员,要时刻谨记自己是服务人员,要有专业的态度。2、有些物业和业主的问题向前追溯可能是开发商的问题,小区设计的不合理,没有考虑到后续居住,人员增多的问题,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建议小区在设计、建设时能增加实际感受的环节,虚拟一下小区入住时不同环境下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前解决。3、物业要跟业主多沟通、多交流,遇到问题能形成合力去解决问题,而不是站在对立面,现在沟通交流的手段和方式也很多,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拖拉。4、业主自身也要有公共意识,不能图自己痛快不去管别人,甚至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侵害公共利益。要勇于跟不文明现象作斗争。5.科学管理,利用现代化管理工具去实现。
业主们花钱雇来物业公司本来是想让他们来给自己提供相应的服务,用以方便自己的日常生活。物业公司也理应全心全意地为业主们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才是。
但现实中情况却并非如此。
现实中物业公司却成了自己被雇佣小区里的土皇帝,业主面前的大爷。搞得业主们也分不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物业公司骑在业主头上无所不用其极地欺压、盘剥他们。有些物业公司明知自己做的不到位,也知道自己理亏。因担心业主们不能及时向他们缴纳物业费就干脆无耻地牢牢把控着业主们家中水、电、气、暖地供应权。更有甚者在国家没有开展“扫黑除恶”之前雇佣社会上的黑恶势力来对付敢于反抗他们的业主,与这比起来那些物业公司为逼业主出钱买他们的车库、停车位而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为恐吓不服气他们的业主向其车上泼屎泼尿等卑鄙伎俩简直就不值一提。
最让广大业主苦笑不得是很多物业公司请的保安大多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大爷,曾有业主为此调侃道哪天万一有个什么事情真不知到时候是他们保护我们,还是我们保护他们?从此种意义上来说是业主们花钱请了一些需要自己保护的人。用积极的的话讲就算是业主们行善积德了吧!虽然大多数业主为了不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太多的麻烦一般选择了隐忍。但是他们对物业公司的愤懑之情却一直堆积在自己心中,更为让人忧心忡忡的是这种不合理状况存在什么时候能够得到改善?
我认为针对目前的情况国家需赋予广大业主两项最基本的权利。一项是业主要有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由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另一项业主应享有通过业主委员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共同表决选择哪家物业公司来为本小区服务和解除与目前物业公司合作的权利。
只要国家支持并保护业主所拥有的以上两项权利当下所面临的困境便会迎刃而解。
必须取消物业管理,民心所向。
不再聘请和签约物业公司,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在本小区雇员管理。
目前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已经上升到城市重要的矛盾,各城市投诉量最大的基本是物业问题。建议有条件的小区取消物业公司,建立城市居民自治组织,由城市居民自治组织代替物业公司,发挥管理城市小区的功能。用自治组织代替公司管理,节省物业公司的管理成本和利润。
探索建立城市居民自治组织。普选或者户代表直接选举单元长、楼长。类似于农村的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把城市居民有效组织起来,加强对城市居民的有效管理。订立单元长、楼长工作任务,按照各单元长、楼长实际管理的户数给予一定的管理补贴(补贴电话费等)。
各楼楼长再组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根据各楼长的实际工作情况,设立保卫组、卫生组、维修组、物业经营组等工作组织,由懂专业的楼长、或单元长任组长,在小区内招聘工作人员,个别本小区没有的专业人员可外聘。基本实现本小区居民管理本小区事物,由业主委员会按照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设立相应的工作档次,予以公示。
每年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大型经营收入(广告费、车位租赁费)进行公开竞标,所有收入在进行小区内全民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所有收入减去工作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按照住房面积平摊。可适当预留特殊经费(疫情期间雇佣人员、志愿服务),预留的特殊经费不连年累积。一切公开透明,清清楚楚。
切实解决花钱雇个大爷来管理的尴尬,还有效把小区居民组织起来。这是一个一举多得的举措。自治组织还可以组织在闲散人员对独居老人进行日间照护,可根据相应规定适当收取照料费用,解决志愿服务无法持续的问题。
居民只要有需求,自治组织可开展集中接送孩子、小餐桌、临时照顾老人孩子等服务,切实用最小的成本达到让业主放心、一切杂事有人管的社会和谐。都是本小区邻居,提供的服务有保障,切实解决年轻人照顾老人孩子和工作冲突的困扰。
只要居民有需要,自治组织就可以提供适当收费的服务,事无巨细,一切放心。遇事不决,可在业主群里讨论,按照讨论结果执行。暂时想到这些,请万能的网友再给予指导,争取我们讨论出一个实际可操作的办法,解决物业和基层管理问题。
谢邀。
“好多人对现在的物业都不满意”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我觉得自己也是其中一个。我为什么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呢?
一,自从我成为一名“楼房住户”后,对于物业管理“费心费力”的服务“费力不讨好”,本来就是个市场营销与私人家庭混乱不堪的场景,给人的影响是噪音大,垃圾堆积如山,宰鸡杀狗血肉横飞,车辆违章水泄不通……这样的“场面描写”是刚刚开始的住楼房享受,使人进退两难,困境难处。
紧接着就是物业费和取暖费成为家家户户的“叫喊声”和“埋怨声”,吵架的,骂人的,上访的,起诉的,扯皮的等等。总而言之一句话,都是“物业费和取暖费惹的祸”。
二,现在的我又住上了环境不错,楼层高大上,电梯“按钮扣”,互相不认识的安静楼房里。通过近年来的体验生活,又是出现了争吵不断,“埋怨呼叫”,直言不讳说“物业管理费太高太多了”,果不其然去年的物业费还“降温”了一点,但住户对物业费还是心存疑问,表示不服。我觉得还是那个“物业费在作怪”。
三,“对物业改革有什么建议”?
1,我建议“物业管理”还是要有的,但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物业公司由政府控制而担当责任。
2,物业费不能“一刀切”,最大的问题是“定等级”,定标准,定条款,定标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标准”,降低应该有的“过高标准”。
3,物业管理员要有“培训上岗证”,鉴定责任书,日承诺记录表,住户“求救电话兑现记载”。
4,建议大家都知道各自的安全责任和防疫常识,物业公司应该有个具体的“应急预案”,住户“明细账”,“收费明白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