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大家好,相信很多人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最新第29条_最高人民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最新第29条_最高人民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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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 )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答案】:A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做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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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不超仲裁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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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超过 仲裁时效 怎么办
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 提起诉讼。处理此类实务问题要注意以下问题:
1、应当确定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是否超过了时效期间,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是否属于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的争议,在职劳动者因拖欠劳动报酬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确已超过时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书。
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提起诉讼,人民 对此应当受理。
二、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 不可抗力 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时效到期可以直接向 起诉吗
不是,还是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待仲裁委员会作出超过仲裁时效驳回申请的决定后才能够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 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
3、向人民 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所以,尽管劳动仲裁时效已过,也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待仲裁委员会作出超过仲裁时效驳回申请的决定后才能够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 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超过仲裁时效怎么办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确已超过时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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