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赖清德上位以来,两岸之间的紧张对峙一直让外界担心会发生一场巨大的地缘政治风暴,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两岸在一定时期内仍维持冷对抗态势的可能性。在这一大背景下,大陆就必须在经济、政治、法律和军事等各个层面展开“反独促统”的工作。而在法律层面,这几天最高法、最高检察、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如同在晴空炸响了一声惊雷。按照这份文件,对“台独”顽固分子量刑的认定标准的进一步的规范,并对逮捕、起诉等适用程度进行了明确,甚至在犯罪分子不能到案的情况下仍可开庭审判,也就是缺席审判。当然,这个文件最令人震撼的是量刑标准确定是:最高死刑。
大陆完善惩罚“台独”的法律条款,原本是件非常重要的“促统”工作,但是网上还有一些人认为,基于“台独”顽固分子不会到大陆、香港和澳门活动的情况,似乎很难发挥实际效果。真的是这样吗?对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可以对现有的“台独”顽固分子进行进一步的威慑。虽然大陆已经认定了10名“台独”顽固分子,但是并不等于所有人都适用于死刑,具体的量刑标准还要看他们做了什么,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等等。所以,特别吴钊燮、苏美琴等数人现在仍处于台湾执政当局的要位,他们以后要不要向死刑靠拢那就是看他们的行动了。
第二,只针对少数人,但是可以对更多的潜在“台独”分子进行威慑。“台独”分子不等于一定是罪大恶极,也不等于只有10个人,其实上民进党能上位,说明更大范围内的支持都有带有“台独”倾向。对于这些人,我们要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当然也需要用法律手段进行警示。第三、这对台采取武力行动完善法律工具。虽然大陆有《反分裂国家法》,明确了是否构成暴动的条件,但是我们也要针对“台独”分子个人进行罪行认定,以便对其实施抓捕、斩首等行动创造法律基础。第四、从政治的角度来看,进一步强化了大陆对岛内事务的管辖权,进一步分化台湾岛内的普通民众和“顽固”台独分子。因为有了更加明确的认定标准和法律规范,就能让没有政治倾向的人,看明白那些事是触犯法律的。对于这件事,台湾当局的“陆委会”强调大陆对岛内政治人物没有管辖权,但是他们忘了现在没有不等于以后没有,或者说不等于没有机会。
总体而言,从中国大陆完成统一的角度来看,拥有一部能完善的惩罚“台独”顽固分子的法律,并且为他们安排最后的归宿是非常必要的一步。“台独”顽固分子过去干过的坏事,我们要一件都不能落地记录在案,他们对中华民族而言已经是罪人了,现在只不过是等待最后的判罚。当大陆三个部委开始征求《意见》时,说明距离我们摊牌的时间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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